南自然资函〔2019〕2188号
李孔敏委员:
您在南宁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提升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的建议》第11.04.033号提案收悉。您的建议对于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提升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经研究,我局现答复如下:
一、制定“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条例,组建相应治理机构
(一)资金管理方案
为做好我市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试点工作,2017-2019年期间,自治区层面多次下达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专项资金预算管理办法,明确资金管理、绩效管理、项目验收、监督管理等要求,以规范和加强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专项资金管理,切实提供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组建市级系统治理机构
2018年,根据自治区印发《广西左右江流域革命老区(百色、崇左、南宁)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工作方案》要求,我市同步制定了市级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项目实施办公室,建立了工作机制、明确了绩效目标和相关保障措施。根据自治区工程实施绩效评价方案要求,我市起草制定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各相关县区工程绩效考核目标任务分解表,同时积极做好项目档案资料整理,为本次中期考核做好充分准备。
(三)开展“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专项普查工作,编制实施方案
南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紧抓国家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和广西左右江流域(百色、崇左、南宁)被纳入第二批试点的机遇,组织市财政局、原市国土资源局、原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等相关部门专题研究南宁市左右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确定南宁市左右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示范工作的目标、重点任务和工作分工。
与此同时,我市积极与中国环科院专家团队合作,共同开展工程项目实地调研,收集工程实施方案编制基础资料,充分利用专家团队丰富的经验和理论,按照“控源截污、生态增容、资源利用、市民获利”的总体思路,以保障南宁市饮用水水源安全为核心,以黑臭水体治理、改良提升耕地和蔗区土地质量以及矿山修复为重点,编制了《南宁市左右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实施方案(2017-2020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目前《实施方案》已编制完成,南宁市人民政府已印发各相关单位组织实施并报备自治区联席办。
二、突出重点,实施综合治理试点工程
(一)实施重点保护工程
《实施方案》在隆安县、西乡塘区、江南区和大王滩水库等工程区域范围内共设计策划了23个项目,项目计划投资总额约40亿元,目前累计获得中央奖补资金2.1444亿元。
23个项目中,涉及流域水环境保护的治理项目共有12个,主要对保障南宁市饮用水水源安全、确保流域断面水质达标、消除建成区内黑臭水体、修复城市水生态环境起到重要作用;涉及土地整治与污染修复的项目共10个,主要对隆安县、西乡塘区、江南区改善和提高耕地质量、高产高糖糖料基地土地质量,促进当地农民增产增收,提供生态优质农产品起到保障作用;涉及矿山修复的项目1个,为修复和改善贫困县移民居住区周边生态环境的生态扶贫工程。
(二)实施重点修复工程
1.推进秀美邕江整治
邕江综合整治工程已初见成效,沿江两岸滩涂构筑成一江两岸十七园的绿地系统结构,以生态修复作为核心目标,保留现状较好的大树、竹林、芭蕉林,对长势过于杂乱的林带进行修缮,通过绿植景观塑造,构造了沿江层次丰富、收放变化的绿色景观廊道。
2.开展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及渔业禁养区划定工作
2015年12月印发了《南宁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1-2020年)(修订版)》,对全市养殖水域滩涂进行了新的功能划分,将具有饮用水功能的水库、水域、已规划作为城市应急水源保护区、战略备用水源的水源保护区、现状达不到养殖水质标准的水域和相关规划、法规中已明确不适宜从事水产养殖的水域从养殖功能区中删除。2017年4月印发了《南宁市水产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南府办函〔2017〕106号),对全市水产养殖禁养区进行了划定。2018年,根据自治区海洋和渔业厅《关于加快推进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修编工作的通知》(桂海渔发〔2018〕33号)精神,再次对养殖水域滩涂规划进行修编,将禁养区内容及禁养要求编入规划,对未来10年渔业发展做出进一步规范,截至2019年3月底,全市已有8个县区完成了新一轮养殖规划修订工作,上林县、马山县、江南区、武鸣区等4个县区的养殖规划已报县(区)政府,正在等待审定后印发。
3.推进渔业水环境治理
我市积极开展渔业水环境治理工作,2016年起先后进行了邕江老口航运枢纽上游4公里处——六律大桥34公里河段、大龙湖水库、东敢水库、西云江水库的网箱清理工作,共清理网箱7508箱。2018年,为全面落实水源水质保护责任,市政府下发《关于印发南宁市郁江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网箱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函〔2018〕187号),组织开展对郁江及其主要支流与全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非法养殖网箱的专项清理工作,截至2019年3月31日,全市清理、拆解网箱9.58万个。其中,市重点整治区域的隆安县、西乡塘区、江南区、青秀区、良庆区非法网箱已100%清理完毕,武鸣区拆解网箱4110个,已完成清理任务的97.81%,还剩余92个;其余县(区)中,宾阳县拆解网箱1569.5个,完成清理任务的93.31%;马山县拆解网箱914个,完成清理任务的84.16%;上林县拆解网箱134个,完成清理任务的28.51%;横县拆解网箱3074个,完成清理任务的12.23%。除横县外,全市国有水域上的非法网箱基本清理完毕。
(三)实施黑臭水体重点治理工程
根据《南宁市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实施方案》《南宁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60天攻坚战方案》等文件要求,我市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1.新建和改扩建污水处理厂
截至2019年6月底,已完成11个污水处理厂的选址意见书核发工作,已批复5个污水处理厂的方案总平,已核发3个污水处理厂工程规划许可证。尚未申报方案总平的项目,均已发函催办。
2.实施排水管网建设及管养维护
截至2019年6月底,我市已核发2条内河治理项目规划许可、出具8条内河治理项目规划审查意见,同时已审批大量道路污水管方案,并将污水管网同步纳入道路设计内容,与道路同步建设。
3.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黑臭水体征地拆迁、房屋征收与用地保障工作
截至2019年6月底,全市范围内黑臭水体治理项目、流域综合整治PPP项目已完成84.12%征地面积、完成21.08%征拆面积。
4.开展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定区划定整治
2018年下半年,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再次组织开展了畜禽养殖区大反思大查摆的专题工作,对十八条城市内河及其支流两岸500米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场进行再次排查,全市涉及城市内河流域综合排查出123加养殖场,截至2018年年底已全部拆除123家。
5.指导取缔南宁市建成区内河沿岸非法屠宰场
2018年11月30日前,各相关城区(开发区)完成了城市内河及其支流沿岸非法屠宰厂排查工作,特别加强对13条城市内河两岸非法屠宰场的排查工作。2018年12月,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全面组织开展城区(开发区)定期对整治区域“回头看”,巩固清理整治工作成果,确保城市建成区内非法屠宰厂不再出现“反弹”和“死灰复燃”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市将组织编制《南宁市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重大工程实施规划》,对南宁市国土空间包括各类自然保护地、重点生态功能区等重要生态系统开展评估分类,进一步掌握我市生态破坏和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并充分挖掘本地生态资源优势和生态文化特色,考虑因地制宜设计生态旅游、生态农业等特色产业,以更好的制定实施生态保护和修复的目标任务和相关工程措施,全力做好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保护和修复的顶层设计工作。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此函
11.04.033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提升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的建议.pdf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