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博体育官网,manbetx体育

图片

南宁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公告〔2019〕58号

发布时间:2019-11-14 10:25     来源: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作者:征地管理科

机械再制造项目用地已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以桂政土批函〔2016〕153号文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的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机械再制造项目。

二、土地用途

工矿仓储用地。

三、征收土地位置

南宁市良庆区平乐村。

四、被征地村(组)及征地面积

南宁市良庆区平乐村1队、平乐村3队、平乐村4队、平乐村5队、平乐村9队、平乐村10队、平乐村11队、平乐村17队、平乐村18队、平乐村21队、平乐村47队、平乐村48队、平乐村11、47、48队、平乐村9、10、11、47、48队、平乐村民委员会、平乐小学,合计征地面积9.4571公顷。

五、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一)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标准

按照《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征收集体土地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南府发〔2008〕15号)《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南府发〔2013〕10号)《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指导标准的通知》(南府规〔2018〕4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补偿

计算单位:公顷、万元/公顷

被征收土地单位

上浮系数

区片

人均系数

征收地类

征收面积

土地补偿费标准

安置补助费标准

青苗补偿费标准

平乐村1队


1.0

水田

0.0108  

45.00

72.00

3.00

菜地

0.0007  

5.25


1.0

一般农用地

0.1961  

49.50

75.00

7.50

0.0792  

6.75

20%


一般农用地

1.5157  

67.50

112.50

7.50

设施农用地

0.0103  

67.50

112.50

0.00

建设用地

0.0012  

180.00

0.00

0.00

平乐村3队

20%


一般农用地

0.0181  

67.50

112.50

7.50

建设用地

0.0030  

180.00

0.00

0.00

平乐村4队

20%


一般农用地

0.8041  

67.50

112.50

7.50

一般农用地

0.0016  

67.50

112.50

0.00

建设用地

0.0778  

180.00

0.00

0.00

平乐村5队

20%


一般农用地

0.6865  

67.50

112.50

7.50

建设用地

0.0231  

180.00

0.00

0.00

平乐村9队


1.0

一般农用地

0.0034  

49.50

75.00

6.75

20%


一般农用地

0.1118  

67.50

112.50

7.50

建设用地

0.0054  

180.00

0.00

0.00

平乐村10队


1.0

一般农用地

0.1667  

49.50

75.00

6.75

一般农用地

0.0015  

6.00

20%


一般农用地

0.8865  

67.50

112.50

7.50

设施农用地

0.0070  

67.50

112.50

0.00

建设用地

0.0310  

180.00

0.00

0.00

平乐村11队


1.0

一般农用地

0.0092  

49.50

75.00

6.75

20%


一般农用地

0.9214  

67.50

112.50

7.50

设施农用地

0.1023  

67.50

112.50

0.00

建设用地

0.0679  

180

0.00

0.00

平乐村17队


1.0

一般农用地

0.0385  

49.50

75.00

6.75

平乐村18队


1.0

一般农用地

0.0962  

49.50

75.00

6.75

20%


一般农用地

0.1394  

67.50

112.50

7.50

平乐村21队


1.0

一般农用地

0.1844  

49.50

75.00

6.75

20%


一般农用地

0.0033  

67.50

112.50

7.50

平乐村47村


1.0

一般农用地

0.0516  

49.50

75.00

6.75

20%


一般农用地

0.8363  

67.50

112.50

7.50

设施农用地

0.0169  

67.50

112.50

0.00

建设用地

0.0691  

180.00

0.00

0.00

平乐村48队

20%


一般农用地

0.8813  

67.50

112.50

7.50

设施农用地

0.0007  

67.50

112.50

0.00

建设用地

0.0199  

180.00

0.00

0.00

平乐村11、47、48队

20%


一般农用地

0.0178  

67.50

112.50

7.50

平乐村9、10、11、47、48队


1.0

一般农用地

0.0025  

49.50

75.00

6.00

20%


设施农用地

0.0086  

67.50

112.50

0.00

平乐村民委员会


1.0

一般农用地

0.0431  

49.50

75.00

6.00

20%


设施农用地

0.0042  

67.50

112.50

0.00

平乐小学

20%


建设用地

1.3010  

180.00

0.00

0.00

(二)各被征地村(组)征地各项补偿及安置费

(单位:万元、公顷)

被征收土地单位

地 类

面积

土地补偿费

安置补助费

青苗补偿费

附着物补偿费

平乐村1队

一般农用地

1.8025  

117.3703  

193.1424  

13.4084  

0.00

设施农用地

0.0103  

建设用地

0.0012  

平乐村3队

一般农用地

0.0181  

1.7644  

2.0408  

0.1361  

0.00

建设用地

0.0030  

平乐村4队

一般农用地

0.8057  

68.3846  

90.6442  

6.0310  

0.00

建设用地

0.0778  

平乐村5队

一般农用地

0.6865  

50.4888  

77.2320  

5.1488  

0.00

建设用地

0.0231  

平乐村9队

一般农用地

0.1152  

8.6834  

12.8268  

0.8611  

0.00

建设用地

0.0054  

平乐村10队

一般农用地

1.0547  

74.2207  

113.1337  

7.7832  

0.00

设施农用地

0.0070  

建设用地

0.0310  

平乐村11队

一般农用地

0.9306  

81.7697  

115.8597  

6.9725  

0.00

设施农用地

0.1023  

建设用地

0.0679  

平乐村17队

一般农用地

0.0385  

1.9068  

2.8890  

0.2600  

0.00

平乐村18队

一般农用地

0.2356  

14.1712  

22.8968  

1.6949  

0.00

平乐村21队

一般农用地

0.1877  

9.3518  

14.2032  

1.2696  

0.00

平乐村47队

一般农用地

0.8879  

72.5852  

99.8508  

6.6204  

0.00

设施农用地

0.0169  

建设用地

0.0691  

平乐村48队

一般农用地

0.8813  

63.1176  

99.2280  

6.6095  

0.00

设施农用地

0.0007  

建设用地

0.0199  

平乐村11、47、48队

一般农用地

0.0178  

1.1997  

1.9995  

0.1333  

0.00

平乐村9、10、11、47、48队

一般农用地

0.0025  

0.7068  

1.1593  

0.0150  

0.00

设施农用地

0.0086  

平乐村民委员会

一般农用地

0.0431  

2.4166  

3.7045  

0.2586  

0.00

设施农用地

0.0042  

平乐小学

建设用地

1.3010  

234.1872

0.00

0.00

0.00

六、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办法

安排产业用地或领取自谋职业补助或实物补助。

七、补偿资金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支付对象:南宁市良庆区平乐村1队、平乐村3队、平乐村4队、平乐村5队、平乐村9队、平乐村10队、平乐村11队、平乐村17队、平乐村18队、平乐村21队、平乐村47队、平乐村48队、平乐村11、47、48队、平乐村9、10、11、47、48队、平乐村民委员会、平乐小学;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八、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相互转告。

凡从项目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登记时间:2019年11月13日~11月22日。

复核时间:2019年11月23日~12月2日。

登记地点:南宁市良庆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中心

九、被征地土地所有权人及其他相关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城区(开发区)征地机构认定的最终调查登记结果为准。

十、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对本方案内容如有不同意见,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为单位,以书面形式送达南宁市良庆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中心

联系人:卢俊安              联系电话:0771-4736734

十一、本方案在征求意见后,由南宁市人民政府批准组织实施。

特此公告

2019年11月13日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主办

地址:南宁市锦春路3-1号(金洲锦春路口) 邮编:530021 联系方式:0771-5609148

桂ICP备19008887号 网站标识码 万博体育官网,manbetx体育 建议使用IE5.5以上浏览器,分辨率1280*1024

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07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