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局门户网站征地信息公示
情况的说明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全区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7]463号)要求,我局门户网站需要完成征地信息专栏信息录入工作。经多次筛查,存在部分建设项目未能完成批后实施信息录入,其具体情况如下:
用地批文批复的项目纯属三产用地、宅基地以及自治区农垦局自有项目,无需开展土地征收工作,不存在批后实施材料,如桂国土批函[2013]48、桂政土批函[2011]83、桂政土批函[2011]658、桂政土批函[2010]28、桂政土批函[2009]653、桂政土批函[2009]587、桂政土批函[2009]544、桂政土批函[2009]231、桂政土批函[2009]16、桂政土批函[2008]339、桂政土批函[2008]291、桂政土批函[2008]130。
特此说明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