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全区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7]463号)要求,我局门户网站需要完成征地信息专栏信息录入工作。经多次筛查,存在部分建设项目未能完成批后实施信息录入,其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建设项目规划调整未完成、项目规划改点等原因,导致无法开展土地征收工作,不存在征地批后实施材料,如桂政土批函[2017]186、桂政土批函[2015]349、桂政土批函[2015]217、桂政土批函[2012]1136、桂国土批函[2014]683。
二、用地批文所批复的项目不属我市管理征地项目,无相关批后实施材料,如国土资函[2013]132、国土资函[2013]86、桂国土批函[2014]668、桂政土批函[2017]356、桂政土批函[2016]905、桂政土批函[2016]904、桂政土批函[2016]903。
三、用地批文批复的项目纯属三产用地、宅基地以及自治区农垦自有项目,无需开展土地征收工作,不存在批后实施材料,如桂国土批函[2013]720、桂政土批函[2016]149、桂政土批函[2013]81、桂政土批函[2012]1412。
特此说明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