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博体育官网,manbetx体育

图片

南宁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公告〔2017〕61号

发布时间:2017-08-29 16:24     来源: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作者:本站编辑

南宁综合保税区综合用地项目已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以桂国土批函〔2013〕260号、桂国土批函〔2014〕133号、桂国土批函〔2014〕855号文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的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南宁综合保税区综合用地项目

二、土地用途

商服用地。

三、征收土地位置

环城高速以南、银海大道以东。

四、被征地村(组)及征地面积

南宁市良庆区新村村新二3、4、5、6、7、8、12、14、15、16队合计征地面积56.2834公顷。

五、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一)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标准

按照《南宁市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和安置办法》(南府发〔2018〕15号)、《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南府发〔2013〕10号)、《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一轮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工作的通知》(南府规〔2016〕18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补偿。

计算单位:公顷、万元/公顷

被征收土地单位

区片

系数

征收地类

征收面积

土地补偿费标准

安置补助费标准

青苗补偿费标准

新村村新二3队

1.0

一般农用地

1.8607

49.95

76.05

7.5

新村村新二4队

1.0

一般农用地

2.4196

49.5

75.0

7.5

新村村新二4队

1.0

一般农用地

0.0236

49.95

76.05

7.5

新村村新二5队

1.0

一般农用地

0.4734

49.5

75.0

7.5

新村村新二6队

1.0

一般农用地

2.9587

49.5

75.0

7.5

新村村新二6队

1.0

一般农用地

0.0051

49.95

76.05

7.5

新村村新二7队

1.0

一般农用地

2.7485

49.5

75.0

7.5

新村村新二8队

1.0

一般农用地

2.2948

49.5

75.0

7.5

新村村新二13队

1.0

一般农用地

2.3287

49.5

75.0

7.5

新村村新二13队

1.0

一般农用地

0.0190

49.95

76.05

7.5

新村村新二14队

1.0

旱地

0.2590

45

72

2.7

园地

0.4086

45

72

6.0

林地

5.8810

45

72

2.7


建设用地

0.0529

45

0

0

新村村新二14队

1.0

一般农用地

0.0226

49.95

76.05

7.5

新村村新二14队

1.0

一般农用地

3.1888

49.5

75.0

7.5

设施农用地

0.0135

30

37.5

0


建设用地

0.0218

52.5

0

0

新村村新二15队

1.0

园地

2.3121

45

72

6.0

新村村新二15队

1.0

一般农用地

25.3423

49.5

75.0

7.5

设施农用地

0.1731

30

37.5

0


建设用地

0.0790

52.5

0

0

新村村新二15队

1.0

一般农用地

0.3867

49.95

76.05

7.5

建设用地

0.0026

126

0

0

新村村新二16队

1.0

一般农用地

2.0275

49.5

75.0

7.5

设施农用地

0.0058

30

37.5

0


建设用地

0.0363

52.5

0

0

新村村新二16队

1.0

一般农用地

0.0872

49.95

76.05

7.5

新村村新二6、15队

1.0

一般农用地

0.8505

49.95

76.05

7.5

(二)各被征地村(组)征地各项补偿及安置费

(单位:万元、公顷)

被征收土地单位

地 类

面积

土地补偿费

安置补助费

青苗补偿费

附着物补偿

新村村新二3队

一般农用地

1.8607

92.9416

141.5057

13.9552

0

新村村新二4队

一般农用地

2.4196

119.7689

181.4680

18.1468

0

新村村新二4队

一般农用地

0.0236

1.1805

1.7973

0.1773

0

新村村新二5队

一般农用地

0.4734

23.4313

35.5020

3.5502

0

新村村新二6队

一般农用地

2.9587

146.4563

221.9035

22.1903

0

新村村新二6队

一般农用地

0.0051

0.2534

0.3858

0.0381

0

新村村新二7队

一般农用地

2.7485

136.0508

206.1375

20.6138

0

新村村新二8队

一般农用地

2.2948

113.5929

172.1105

17.2111

0

新村村新二13队

一般农用地

2.3287

115.2703

174.6520

12.3837

0

新村村新二13队

一般农用地

0.0190

0.9507

1.4475

0.1428

0

新村村新二14队

旱地

0.2590

297.0699

471.5026

19.0298

0

园地

0.4086

林地

5.8810

建设用地

0.0529

新村村新二14队

一般农用地

0.0226

1.1302

1.7208

0.1697

0

新村村新二14队

一般农用地

3.1888

159.3964

239.6679

23.9163

0

设施农用地

0.0135

建设用地

0.0218

新村村新二15队

园地

2.3121

104.0454

166.4726

13.8727

0

新村村新二15队

一般农用地

25.3423

1279.4022

1917.5763

203.6274

0

设施农用地

0.1731

建设用地

0.0790

新村村新二15队

一般农用地

0.3867

 19.6401

29.4101

2.9004

0

建设用地

0.0026

新村村新二16队

一般农用地

2.0275

102.4418

152.2788

152.0625

0

设施农用地

0.0058

建设用地

0.0363

新村村新二16队

一般农用地

0.0872

4.3560

6.6321

0.6541

0

新村村新二6、15队

一般农用地

0.8505

42.4838

64.6826

6.3790

0

六、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办法

预留产业用地或领取自谋职业补助

七、补偿资金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支付对象:南宁市良庆区新村村新二3、4、5、6、7、8、13、14、15、16队;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八、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相互转告。

凡从项目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登记时间:2017年8月25日~9月7日

复核时间:2017年9月8日~9月21日

登记地点:南宁市良庆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办公室

九、被征地土地所有权人及其他相关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城区(开发区)征地机构认定的最终调查登记结果为准。

十、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对本方案内容如有不同意见,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为单位,以书面形式送达南宁市良庆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办公室

联系人:卢俊安              联系电话:0771-4507868

十一、本方案在征求意见后,由南宁市人民政府批准组织实施。

特此公告

 

 2017年8月25日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主办

地址:南宁市锦春路3-1号(金洲锦春路口) 邮编:530021 联系方式:0771-5609148

桂ICP备19008887号 网站标识码 万博体育官网,manbetx体育 建议使用IE5.5以上浏览器,分辨率1280*1024

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07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