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博体育官网,manbetx体育

图片

南宁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公告〔2016〕72号

发布时间:2016-09-09 15:22     来源: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作者:本站编辑


玉洞大道道路扩宽工程(银海大道-玉象路、平乐大道-良庆大道)项目用地已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以桂国土批函〔2015〕494号文批复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的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玉洞大道道路扩宽工程(银海大道-玉象路、平乐大道-良庆大道)。

二、征用土地位置

良庆区。

三、被征地村(组)及征地面积

南宁市良庆区玉洞村1队0.0131公顷,玉洞村2队0.0131公顷,玉洞村4队0.1504公顷,玉洞村6队0.0356公顷,玉洞村7队0.2558公顷,玉洞村8队0.0473公顷,玉洞村9队0.0816公顷,玉洞村10队0.2546公顷,玉洞村11队0.2162公顷,玉洞村12队0.4637公顷,玉洞村14队0.0205公顷,玉洞村36队0.1015公顷,玉洞村39队0.4102公顷,玉洞村10、11、12队0.1220公顷,共计面积2.1856公顷。

四、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一)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按照《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南府发201310号)规定的有关标准执行。

计算单位:公顷、万元/公顷

被征收土地单位

区片

系数

征收地类

征收面积

土地补偿费标准

区片征收平均价

玉洞村1队

1.0

一般农用地

0.0020

49.5

124.5


建设用地

0.0111

52.5

52.5

玉洞村2队

1.0

一般农用地

0.0020

49.5

124.5


建设用地

0.0111

52.5

52.5

玉洞村4队

1.4

一般农用地

0.1504

49.5

124.5

玉洞村6队

1.0

一般农用地

0.0070

49.5

124.5


建设用地

0.0286

52.5

52.5

玉洞村7队

1.4

一般农用地

0.2558

49.5

124.5

玉洞村8队

1.4

一般农用地

0.0473

49.5

124.5

玉洞村9队

1.4

一般农用地

0.0816

49.5

124.5

玉洞村10队

1.2

一般农用地

0.2028

49.5

124.5

1.2

设施农用地

0.0103

30

67.5


建设用地

0.0415

52.5

52.5

玉洞村11队

1.2

一般农用地

0.1878

49.5

124.5

1.2

设施农用地

0.0086

30

67.5


建设用地

0.0198

52.5

52.5

玉洞村12队

1.4

一般农用地

0.3221

49.5

124.5

1.4

设施农用地

0.0500

30

67.5


建设用地

0.0916

52.5

52.5

玉洞村14队

1.0

一般农用地

0.0055

49.5

124.5


建设用地

0.0150

52.5

52.5

玉洞村36队

1.2

一般农用地

0.0860

49.5

124.5

1.2

设施农用地

0.0155

30

67.5

玉洞村39队

1.2

一般农用地

0.4102

49.5

124.5

玉洞村10、11、12队

1.0

一般农用地

0.0868

49.5

124.5

1.0

设施农用地

0.0007

30

67.5


建设用地

0.0345

52.5

52.5

(二)青苗补偿费补偿标准

按照南府发201310号文件规定的有关标准执行。

(三)各被征地村(队)征地各项补偿及安置费

                                       单位:公顷、万元

被征收土地单位

面积

土地补偿费

安置补助费

修正安置补助费

青苗补偿费

合  计

玉洞村1队

0.0131

0.6835

0.1495

0.0000

0.0135

0.8465

玉洞村2队

0.0131

0.6835

0.1495

0.0000

0.0135

0.8465

玉洞村4队

0.1504

7.4451

11.2805

7.4903

1.1280

27.3439

玉洞村6队

0.0356

1.8473

0.5255

0.0000

0.0473

2.4201

玉洞村7队

0.2558

12.6634

19.1870

12.7402

1.7268

46.3174

玉洞村8队

0.0473

2.3440

3.5515

2.3582

0.3196

8.5733

玉洞村9队

0.0816

4.0369

6.1165

4.0613

0.5505

14.7652

玉洞村10队

0.2546

12.5263

15.5997

5.1900

1.3691

34.6851

玉洞村11队

0.2162

10.5904

14.4063

4.7919

1.2675

31.0561

玉洞村12队

0.4637

22.2525

26.0348

17.3921

2.1743

67.8537

玉洞村14队

0.0205

1.0587

0.4135

0.0000

0.0372

1.5094

玉洞村36队

0.1015

4.7232

7.0332

2.3513

0.5808

14.6885

玉洞村39队

0.4102

20.3056

30.7660

10.2143

2.7689

64.0548

玉洞村10、11、12队

0.1220

6.1277

6.5373

0.0000

0.5860

13.2510

 

五、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办法

预留产业用地或领取自谋职业补助。

六、补偿资金的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

七、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相互转告。

凡从项目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登记时间:2016年9月8日至9月20日

复核时间:2016年9月21日至9月23日

登记地点:南宁市良庆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办公室(大沙田东风北路1号)

八、被征地土地所有权人及其他相关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城区(开发区)征地机构认定的最终调查登记结果为准。

九、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对本方案内容如有不同意见,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为单位,以书面形式送达南宁市良庆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办公室。 

联系人:黄淑勤                 联系电话:4507868

十、本方案在征求意见后,由南宁市人民政府批准组织实施。

特此公告

 


2016年9月8日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主办

地址:南宁市锦春路3-1号(金洲锦春路口) 邮编:530021 联系方式:0771-5609148

桂ICP备19008887号 网站标识码 万博体育官网,manbetx体育 建议使用IE5.5以上浏览器,分辨率1280*1024

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07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