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对“多测合一”测绘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的信用管理,近日,市自然资源局印发《南宁市建设项目“多测合一”信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自2020年12月30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
《办法》共二十六条,一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制定依据和适用范围、信用信息的分类和采集、信息公布、信用等级评定、奖惩措施、异议处理、信用修复等。
《办法》的印发施行,是我市进一步规范健康有序、服务优质高效的“多测合一”测绘服务市场环境的重要举措,是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重要依据,对全面推进全市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工作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