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国土资源局、武鸣区国土资源局、各分局,各县(区)土地开垦整理中心:
为促进我市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参与土地整治项目建设的积极性,推进我市土地整治诚信体系建设,提高我市土地整治项目的实施质量,根据国家、自治区及《南宁市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信用评价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研究制定了《南宁市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信用“红黑名单”管理制度(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南宁市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信用“红黑名单”管理制度(暂行).doc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