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国土资源局、武鸣区国土资源局,局属各科室、各分局,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保护国土资源,加强国土资源行政管理,推进国土资源行政处罚领域诚信体系建设,营造主体诚信、行为规范、监管有力的行业环境,根据国家、自治区和南宁市有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规定,结合实际,我局研究制定了《南宁市国土资源行政管理(行政处罚)“黑名单”制度(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南宁市国土资源行政管理(行政处罚)“黑名单”制度(暂行).doc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