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土资规〔2017〕6号
各县国土资源局、武鸣区国土资源局,局属各科室、各分局,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采矿权人履约守信行为,推进矿山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主体诚信、行为规范、监管有力、市场有序的行业环境,根据国家、自治区和南宁市有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规定,结合实际,我局研究制定了《南宁市国土资源局采矿权人信用“红黑名单”管理制度(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南宁市国土资源局采矿权人信用“红黑名单”管理制度(试行).doc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