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贤清等十一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马山县纳入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县的建议》(第47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关于你们建议中提出“恳请南宁市协调自治区将马山县纳入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县,为形成符合全区全市实际、可复制能推广的入市政策和制度体系提供马山经验”的问题。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是党中央部署的重大改革任务,2022年9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强调“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事关农民切身利益,涉及各方面利益的重大调整,必须审慎稳妥推进”。2022年11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22〕34号)正式在全国部署开展深化入市试点工作。2023年3月,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方案》(自然资办函〔2023〕364号)明确了入市试点地区名单。经过积极争取,广西15个县(市、区)作为深化入市试点地区,其中南宁市宾阳县被正式纳入试点范围。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是国家层面自上而下的改革事项,经我局与自治区主管部门对接,目前不在试点范围的区域暂不宜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入市改革是否全面推广将由国家根据本轮试点情况再行审议。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持续关注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相关的政策动向,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统一部署,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我局也积极鼓励和支持马山县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相关的前期工作,如摸清集体建设用地数量、编制完善村庄规划、加强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等。
诚挚感谢你们对我市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