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村庄规划的建议》(第284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推进编制新村庄规划的建议
2019年以来,南宁市分类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等工作要求,为乡村地区优化用地空间布局和项目落地提供规划支撑。
2019~2023年,南宁市共完成527个行政村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2024年,结合乡村振兴的有关工作要求以及南宁市的实际,按照“有条件、有需求”的原则,积极指导各县(市、区)开展110个“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对于已有规划覆盖的村庄,严格按规划进行管理,对暂时没有完成村庄规划编制的行政村,可将《南宁市村庄规划设计通则(试行)》作为乡村规划建设的管理依据。
二、关于新规划应预留文化娱乐设施及公共设施的建议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简易型实用性村庄规划审查要(试行)》的通知》中“(四)村域空间管控要求审查”,将是否合理确定村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要求及其用地作为村庄规划的强制性内容,村庄规划需在规划方案中对文娱设施及公共设施进行统筹布局,应明确村民委员会、综合服务中心、教育、养老、医疗、文化康体等各类公服设施的数量、选址和建设标准。
2022年11月,我局印发《南宁市农村生活垃圾污水等小型村庄建设项目用地规划简易审批流程(试行)》,对技术方案相对简单、建设地点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的村内、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或已审批入库的“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列入乡村振兴规划、计划或项目库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垃圾储运、公共厕所等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村内道路等基础设施项目和农村给排水、供电、供气、通讯、文化体育等小型(项目面积不超过400平方米,但露天篮球场不受此面积限制)零星公用公服设施,实行简易审批,进一步提高小型村庄建设项目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的审批效率。
三、关于规划应从村一级征求意见的建议
《广西壮族自治区低成本实用性简易型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中已明确,村庄规划在编制时,规划方案要公开征求村民意见,确保村民对涉及本集体的规划内容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我局在指导各县(市、区)开展村庄规划成果评审时,将规划是否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作为重要审查内容,村庄规划在报送审批前应在村内公示30日,报送审批时应附村民委员会审议意见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的决议,确保规划充分体现村民意愿。
四、关于丰富南宁市通用图集,推行农房样式统一规划的建议
2021年以来,南宁市住建局以及各县(市、区)住建局委托具备专业资质的设计单位,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编制并印发了《南宁市农村住宅通用建筑图集》,包含143套设计方案及配套施工图纸,其中:市本级编制图集25套,各县(市、区)编制图集117套。在风格特色方面,涵盖了汉族、新中式以及壮族、瑶族等南方其他少数民族特色风格。在用地面积方面,有7套占地面积66㎡以下、42套占地面积66㎡至88㎡、76套占地面积88㎡至100㎡、7套占地面积100㎡至120㎡,11套占地面积120㎡至150㎡。在建筑层数方面,有3套层数为1层,8套层数为2层,106套层数为3层,26套层数为4层,总建筑面积从60~450㎡不等。群众在建房前,可在南宁市住建局官方网站查看所有143套农村住宅通用建筑图集设计方案,农村住宅通用建筑图集给群众提供了丰富的选择,基本满足不同家庭规模和实际需求的多样性。
最后,诚挚感谢您对我市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