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自然资函〔2023〕2407号
黎民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耕地保护领域执法的建议》(32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耕地保护执法工作方面情况
近年来南宁市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完成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筑牢粮食安全根基。2022年自然资源部下发南宁市土地卫片执法图斑,涉及耕地面积6402.58亩,其中基本农田面积3403.76亩。截至2023年6月,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为3.10%,违法案件结案率为27.58%,依法履职到位率为31.63%,虽然我市未达问责标准,但结案率和履职到位率都很低,且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数量与国家要求对市级违法占用耕地500亩以下的底线还有不小差距。
二、关于耕地“非粮化”新的整改政策要求
近日,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在经济发展用地要素保障工作中严守底线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围绕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要求、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等10个方面,明确了在经济发展用地要素保障工作中严守底线的具体的规定和要求。《通知》强调“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要求,强调“三个严禁”,即“严禁脱离实际、不顾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强行将陡坡耕地调入;严禁不顾果树处于盛果期、林木处于生长期、鱼塘处于收获季等客观实际,强行拔苗砍树、填坑平塘;严禁只强调账面上落实耕地进出平衡,不顾后期耕作利用情况,造成耕地再次流失”。对已在原来的耕地上种植了经济林果和挖塘养鱼的,明确了在果树处于盛果期、林木处于生长期、鱼塘处于收获季,不得强行拔苗砍树,也不得强行填坑平塘。严禁简单粗暴、不讲究方法等各类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复垦复耕行为,坚决防止“简单化”“一刀切”。
三、关于防止整改后反弹的工作情况
(一)2023年3月9日,市人民政府发文成立市遏制耕地“非农化”工作专班。通过督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不断压实监管主体责任,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进一步完善“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工作机制,强化“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严格落实自治区自然资源执法督察四项机制、指导整改违法图斑,通过拆除复耕和补办完善用地手续等“清零”方式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整治整改。
(二)加强优化耕地保护领域执法宣传。通过电视新闻等多媒体、户外LED显示屏、发放宣传手册、张贴宣传标语,深入宣传优化耕地保护领域执法政策,提高广大群众的守法意识。接受社会监督、违法线索上报,畅通“12336”“网上民声”“空天地一体化执法场景”等渠道,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违法占用耕地行为,重大违法典型案件实行新闻媒体公开曝光,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耕地保护的良好氛围。
(三)建设综合监测工作快速发现机制,采取“人防+技防”的日常监管模式,对耕地进行实时监控和管理,将违法用地问题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以田长办为抓手,建立各级田长、网格员(巡田员)的“人防”监管体系,采取网格化管理方式,在每个网格内确定网格员(巡田员)或者组建专门的巡田员队伍负责对本区域耕地和基本农田进行管理、监督和巡查,按照“谁巡查、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压实压细责任人对“责任田”的巡查监管工作。统筹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测、“互联网+随手拍”、人工智能(AI)等技术手段,建立全要素、全流程、全覆盖的综合监测“一张网”,及时、准确掌握全市耕地资源的变化等情况。以“下发——举证核查——违法处置——整改反馈”为主线,驱动部门管理从“被动监管”向“主动发现”、由“事后处置”向“事前介入、事中监管”转变,推动实现对各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的“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将在自然资源执法领域加强对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工作,对于在耕地保护领域执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积极制定南宁市耕地保护领域执法相关政策,优化耕地保护领域执法依据、执法流程、执法要求匹配度,切实破除基层执法难题,以“零容忍”的态度,消除违法占用耕地的土地违法状态。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