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博体育官网,manbetx体育

图片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5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5-31 17:10     来源: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作者: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南自然资函〔2022〕2305号

?

陈锋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对现进行尚未完成的合作建房项目规范化管理的建议》(第159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引导和宣传合作建房模式,重点解决新市民和青年人的住房问题方面

为解决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我市在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工作中,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留用安置的产业安置留用地(俗称“三产房”),用于建设产业综合楼。“三产房”一般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合作开发商签订“投资开发协议”后实施项目建设,合作开发商通过与购房人签订“合作(或集资)建房合同”实施的房屋买卖行为。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合作建房委员会对合作建房的定义是:“两个或以上拟拥有房屋空间的法人或自然人共同出资,通过合法合规的方式获取国有建设用地或者集体建设用地,自己建造或者委托第三方代建,从而实现获得房屋空间目标的社会经济行为。”合作建房旨在为城市中低收入人群特别是城市新居民提供负担得起的居所,在保证住有所居上发挥积极的所用。因此,“三产房”的建设目的、建设模式与合作建房不尽相同。

近年来,国家有关安置留用地开发建设的政策开始向保障性租赁住房倾斜。结合我市实际,并根据目前有关政策规定,经由各城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牵头对辖区内的安置留用地项目进行梳理后,在同时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申请认定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进行管理,由此解决新市民和青年人的住房问题。目前我市尚无现行政策支持开展诸如“温州模式”、“深圳模式”等合作建房模式,待今后政策条件成熟,再另行研究探索。

二、关于出台规范标准,规范合作建房管理方面

现阶段,我局已出台有关规范产业安置留用地开发利用管理的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及具体操作流程。

??? 2020年12月31日,市人民政府印发《南宁市安置留用地开发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南府规〔2020〕38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该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选择转让(合作)开发的方式对产业安置留用地进行开发利用,并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审批手续。具体操作流程如下:一是在转让安置留用地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在城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指导下,拟定安置方案、安置物业的建设要求、安置合作协议书和建设合作协议书。二是转让安置留用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城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的指导下,通过公开方式选定受让方,或通过南宁市建设用地二级市场交易平台公开转让。三是转让(合作)开发的安置物业须满足本办法第七条的规定。除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集体自持的产业安置物业外,若需上市交易的,按规定补交土地出让价款。上市交易面积经城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核实后,可按规定办理预售许可手续的,由住建部门核发预售许可。

我局相继于2021年2月4日、2021年12月28日、2022年5月20日印发了《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拨用集体建设用地(征地安置留用地)办理划拨国有建设用地手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南宁市安置留用地进入南宁市建设用地二级市场平台公开转让流程》、《南宁市办理集体土地性质安置留用地使用权登记手续工作流程》等政策性文件逐步解决存量产业安置留用地开发利用存在的问题,依法依规对存量产业安置留用地进行规范化管理。

下一步,自然资源、住建等市直有关职能部门继续对产业安置留用地项目提供业务指导,推动各城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推进落实2021年2月1日起施行的《暂行办法》,做好存量产业安置留用地转让(合作)开发利用工作,真正实现存量产业安置留用地的高效集约利用。

三、关于合作建房模式下,资金进入合作建房的监管账户方面

目前,我市对批准预售的商品房项目实行预售资金监管制度,适用的文件是《南宁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规定》(南住建规〔20198号)(以下简称《规定》)。合作建房项目因不属于商品房预售项目,不适用于《规定》。鉴于“三产房”项目位于产业安置留用地上,城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作为产业安置留用地的具体实施和管理部门,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解决实际中出现的具体问题。根据市人民政府历次专题会议对“三产房”整治工作的要求以及产业安置留用地开发管理创新工作的精神,可由属地城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参照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模式,对合作建房项目的销售资金建立属地城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监管、银行配合、专户储存、专款专用的监管机制。

四、关于减轻合作建房开发商的资金压力方面

可由属地城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在开展实施合作建房项目销售资金监管实操当中,根据项目开发建设单位的资质及信用评价情况,灵活确定监管比例,在监管力度适当的情况下,减轻开发建设单位的资金压力,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感谢你们对我市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

?

???????????????????????????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5月27日

?


?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主办

地址:南宁市锦春路3-1号(金洲锦春路口) 邮编:530021 联系方式:0771-5609148

桂ICP备19008887号 网站标识码 万博体育官网,manbetx体育 建议使用IE5.5以上浏览器,分辨率1280*1024

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07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