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雄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发挥村庄规划在乡村建设行动中引领作用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由局领导组织召开专题讨论会进行研究落实。经汇总各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南宁市102个乡镇行政辖区内共有1303个行政村。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广西村庄规划编制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桂自然资办〔2019〕216号),2019年机构改革后,我局稳妥有序推进有条件有需求的“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2019-2021年,三年均超额完成自治区下达南宁市的村庄规划编制任务,截至2021年底全市共已完成211个“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占全市行政村总数的16.19%。
一、关于提高思想认识,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进度的建议
(一)我市认真贯彻中央、自治区的决策部署,把“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作为美丽乡村、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结合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等专项工作和重点项目,将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按轻重缓急,分期分批列入村庄规划编制各年度计划,有序开展村庄规划编制,至2025年实现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规划“应编尽编”,作为指导村庄规划建设和管控的依据。
(二)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通知》(厅发〔2019〕140号)明确的考核指标体系,2022年我市继续将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指标,督促各县(市、区)进一步落实县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制度,提高各部门的重视度,全力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二、关于因地制宜凸显特色,增强村庄规划实用性的建议
(一)我市在县域(市辖区)村庄布局研究中,合理进行村庄布局,从县域(市辖区)层面根据不同村庄的实际情况对村庄合理分类,合理确定村庄发展定位、发展规模和建设标准,引导村庄布局,为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和指导村庄规划编制提供上位规划依据。同时,在村庄规划编制中要充分挖掘和提炼不同地域和村庄的文化、产业、风貌等特色,并在村庄规划中凸显出来,避免村庄规划“千村一面”和照搬城市的规划设计手法。
(二)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简易型实用性村庄规划审查要点(试行)》要求,指导各县(市、区)按照要求设计单位要通过实地调查、入户访谈、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进行调研,并与村民理事会进行多轮沟通研讨,吸取村民理事会意见。设计单位项目组驻村调研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5天,并作为村庄规划刚性的程序性审查要点,防止设计单位调研走过场,闭门造车。使设计单位充分了解村民对村庄未来的发展设想、村庄建设项目的需求情况,按照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一村一图一表一则”和简易型实用性村庄规划审查要点要求编制村庄规划,使村庄规划更简明易懂,更接地气,增加村庄规划的可操作性。我局将继续对南宁市已编制完成的村庄规划进行市级审查,对村规成果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村庄规划成果高标准高质量。
(三)继续加大技术支持力度,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我局将发挥和挖掘机构改革后自然资源部门拥有包括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在内大量测绘数据的优势,支持各县(市、区)按程序申领使用,并优化我市农村宅基地审批系统,提升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监督的效率和质量。
三、关于坚持村民主体多方参与,提升村庄规划操作力度的建议
加强宣传,调动农民积极参与。通过各种方式加强对村庄规划的宣传,增强农民主体意识,完善参与程序,通过更加直观、便捷的方式让农民参与村庄规划、了解规划。健全乡村治理工作体系,健全完善村规民约,将村庄规划和村规民约结合起来,建立健全村民理事会等村民自治组织,通过村两委、村民理事会、乡贤能人带动村民积极参与到村庄规划编制过程,充分发挥农民主体地位和参与村庄规划的积极性。
四、关于健全人才队伍,强化村庄规划编制支撑力度的建议
(一)继续开展设计人员下乡挂点服务活动。为加快推进乡村振兴,加强乡村规划管理队伍建设,配合做好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切实提高村镇规划建设水平,改善村镇环境面貌,提升村镇居民生活质量,我市开展“三师”(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下乡挂点服务工作,2021年,市本级财政安排“三师”下乡工作补助资金477万元,用于支持我市212名“三师”前往106个乡镇(街道)开展挂点服务工作。从乡村风貌提升、农户管理、村镇规划管理、建筑设计、特色景观设计、环境改善以及传统保护村落保护等方面,开展有针对性的技术支持与服务,为村庄规划实施和管控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二)加强业务培训。定期组织各县(市、区)、开发区相关部门领导和业务骨干进行理论学习和技术培训,加强村庄规划的编制单位以及乡村规划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学习,对村庄规划编制和数据库建设进行专题学习,严格规范村庄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引领乡村高质量发展。
五、突出多元投入,增强村庄规划资金保障力度的建议
(一)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加强资金保障。资金是保障乡村振兴和村庄规划和实施的关键,我市通过整合中央、自治区和市本级各类奖补资金,通过各种渠道为村庄规划编制、管理和实施提供更强有力的资金保障。2021年,我市共获得村庄规划类上级补助资金2640万元,其中:自治区财政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行政村村庄规划)1140万元,2020年度考评验收3个市级生态综合示范村建设类补助资金1500万元。我市安排市本级财政资金477万元用于支持“三师(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下乡工作。
(二)2022年,我市继续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安排3936万元用于支持村庄规划各项工作,其中,安排南宁市行政村村庄规划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800万元;安排“三师”(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下乡工作补助资金636万元;安排“乡村振兴生态综合示范村建设经费”1500万元,为全市村庄规划编制、村庄建设、产业发展等,切实为乡村建设行动提供有力支撑。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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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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