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新建小区配套建设公共厕所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市政公共厕所基本情况
近年来,为改善我市环卫基础设施条件,市政公共厕所新建改建项目均作为我市为民办实事项目大力推进。2018年-2020年,市市政园林部门已牵头完成新建、改建市政公共厕所229座,其中新建199座、改建30座;2021年新建、改建公厕项目9座。截至目前,我市各城区、公园等现有公共厕所497座,建成区内公厕设置密度为3.07座/km?,达到《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标准(GB/T50337-2018)》规范要求公厕密度3—5座/km?的设置标准。
二、关于提案中相关建议的意见
(一)关于对新建小区配置公共厕所实施过程监管建议已采纳并实施中
目前,我局在组织供应住宅项目、商业办公项目以及其他邻里中心等公共建筑项目用地过程中,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和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均明确需配设公共厕所,每座建筑面积需不少于60平方米。在项目用地成交后,我局将该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连同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等文件作为土地出让合同的附件一并生效,作为土地竞得人实施建设公共厕所的依据,以便住建、市政等相关部门做好建设监管和验收监督相关工作。
(二)关于将新建小区配置公共厕所建设纳入规划的建议已采纳并实施中
为统筹我市公共厕所空间布局,市政园林部门计划将公厕建设纳入正在组织编制的环卫规划,结合我市人口分布测算需求量,规划设置新增布点位置。目前我局在详细性规划编制中结合用地功能布局规划设置公共厕所,基本上每座占地60-100平方米。下一步,我局将结合市政园林部门编制的环卫规划在详细性规划编制中合理采纳,规划设置公共厕所。
三、关于小区公共厕所设置路标指示牌和明显指示标志的建议已采纳并实施中
近年来,我市全面加强开展创建精神文明城市建设,且高度重视公共厕所管理服务工作,各辖区(开发区)统一部署行动,对公共厕所导向指示牌进行查漏补缺,清洗与维护,为缺乏规范导向牌的公厕,整改和补装导向牌、无障碍设施指示牌和残疾人指示牌,使市民(居民)按照指示牌引导,可迅速找到最近公厕。目前我市新建小区公共厕所标志均要求按照《南宁市公共厕所标志牌设置规范(2018年修订版)》统一设置,小区独立式公共厕所的标志牌中文名称一般以“公共厕所”命名,小区附属式(室内)厕所的标志牌中文名称建议以“卫生间”命名,室外导向标志牌中文名称建议以“公共厕所”或“卫生间”命名。下一步我市将按照标示统一的原则提升公厕管理服务水平。
四、关于在建或新建的居民小区公共厕所对外开放使用建议的意见
居民小区公共厕所对外开放使用代表了部分市民的心声,已有小区公共厕所出于对小区安全管理的需求,尚无法做到全面对外开放,除偶有外来人员使用外,主要是服务公共区域活动的小区居民。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自2017年1月20日起,在我市市区范围内的环卫公厕,实行24小时免费开放,其中社会单位对外开放的厕所在经营或者对外开放服务时间内免费开放,进一步满足广大市民的如厕需求,同时着力解决公厕数量不足、卫生较差、布局不合理等问题,惩处侵占、拆除或改变公厕使用性质的违法行为,改善和提高市民如厕环境和需求。
五、关于市政在小区公共厕所建设、运营等方面予以一定补贴,做好小区公共厕所日常清洁维护工作建议的意见
小区公共厕所为小区公用设施,主要服务于小区业主,产权归属全体业主所有。小区公共厕所的通水通电、环境卫生清理和日常维护资金通过小区业主缴纳的物业费中支出。
根据我市创建精神文明城市工作要求,小区公厕物业服务企业应做到小区公共厕所“三有”(有水、有纸、有人管)管理标准,明确责任人,制定保洁管理制度并将制度上墙,确保公厕内部清洁、无异味、便槽通畅,设施有人及时维修,保持公厕正常使用。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会同住建部门、各城区(开发区)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小区公共厕所日常清洁及设施维护工作,确保公厕功能完善、干净整洁、无味有纸、环境舒适,将小区公共厕所管理由阶段性攻坚转为常态化工作。
感谢您对我市环卫设施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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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