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提出的《关于在南宁公共建筑外观突出民族特色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制定民族文化元素在公共建筑中的应用规范的建议
(一)深入挖掘中国传统文化及地方民族特色,丰富城市风貌的民族景观特色,对提高区域经济效益、提升南宁市知名度具有重要意义。我局历来十分重视建筑风貌的控制,组织编制了大量关于建筑风貌与文化的规划研究,并对具有悠久历史文化底蕴和代表性的建筑进行调研,提炼传统特色、地域民族特色鲜明的建筑元素运用到我市建筑规划设计中。同时,结合区域风貌规划建设具有传统文化特色和民族特色的建筑,例如南宁火车东站整体造型和站前广场凸显广西民族特色;南宁轨道交通各线站点使用了壮锦元素;南宁国际会展中心主建筑大穹顶以市花朱槿花为造型,其12片“花瓣”象征广西12个世居民族等。
另外,通过规划保护修缮历史建筑和加强民族特色建筑的开发建设,进一步挖掘和展示了本地的民族历史文化底蕴,例如在朝阳片区打造了“三街两巷”特色街区,形成地域特征鲜明、形象突出、文化内涵深厚的特色街区,弘扬我市丰富的历史民族文化;在南宁市的各个公园绿地中,为突出地域民族特色,通过规划把控将民族文化元素纳入文化建园之中,例如南湖公园、金花茶公园内均布局了许多广西民俗风情的亭、廊、架等建构筑物,体现浓郁的广西民族特色风情。
(二)制定相应的规范性文件明确民族文化元素在建筑中应用的目标、风格和范围,容易在设计手法、建筑风格和建筑细部等方面统一于同质化,制约规划及建筑设计人员在设计创作中的思路。南宁的地域符号长期围绕壮锦、铜鼓、干栏、骑楼展开运用,壮锦纹饰从解放初期就广泛使用于各类大型公建,但此类纹饰与建筑结合的效果并不太好。在部分新建筑中,为表现民族特色亦采用了部分少数民族的常见图案作为装饰母题,但在具体处理上较为简单生硬,甚至与建筑本身的风格不符或者相悖。部分设计单位对民族文化元素应用在理解上存在认识偏差,存在设计质量与建筑的完成度不高的情况。城市建设对建筑风貌的引导和控制,需要通过从宏观、中观再到微观层面进行建筑设计的引导和控制,保证导控的全局性和系统性。目前,我局已按该思路开展相关工作,编制了《南宁市建筑风貌控制导则》对全市不同风貌片区及风貌重点区域的建筑高度、建筑体量、建筑风格、建筑色彩、屋顶形式、城市天际线等方面进行引导和控制,为指导南宁市地域特色建筑的设计创作提供借鉴和参考。
(三)下一步,我局计划进一步优化建筑艺术专审制度,对重要大型建筑和主要干道进行建设,按照风貌规划的要求,严格审查和把关民族文化元素在建筑设计方案中的融入性;加大对南宁市城市特色风貌建设重要意义及其作用的宣传,提高规划及建筑设计人员对民族特色风貌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开阔思路,遵循“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增强对南宁市城市特色风貌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推动建设工作全面深入的开展。
二、关于制定政府规章的建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区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和“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新时期建筑方针,推动广西工程勘察设计行业改革创新,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水平,引导、鼓励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和工程勘察设计人员创造出更多质量优、水平高、效益好的工程勘察设计项目,2019年6月,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了《广西优秀工程勘察设计成果等次评定办法(试行)》。建议由市住建局牵头,配合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开展勘察设计等次评定工作,对具有民族特色的城市建筑项目优先推荐,积极引导建筑设计融入民族文化元素。通过加强行业引导、严格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开展双随机检查、落实勘察设计信用管理等措施,督促设计单位在设计工作中认真落实公共建筑项目在民族特色方面的规划指标、规划设计方案要求,严格执行勘察设计规范标准,确保民族特色的良好呈现。
感谢你们对我市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