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将江南区沙井街道超出现行总规范围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予以保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央文件要求,未来国土空间开发利用将集约节约利用土地,严格限制增量。南宁市组织编制的南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将从优化全市空间布局的角度,统筹考虑全市域内的用地保护和开发,并将依据相关文件要求,将中心城区及其周边适宜开发的用地划入城镇开发边界。
根据自然资源部自上而下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的要求,南宁市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由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目前该规划尚在编制中,因此南宁市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尚无法确定。南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时,将会依据资源环境综合承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的结论,综合平衡全市的空间需求,并优先将有限的建设用地资源安排在最具战略价值且适宜建设的区域。
综上,您在提案中提及的江南区沙井街道超出现行总规范围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予以保障的建议,我们在编制南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时将给予充分研究和考虑,但最终将以国务院批复的为准。
感谢您对我市规划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