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督查室:
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通知》(南府办函〔2019〕58号)有关要求,我局积极推进人大建议办理工作,并及时对所承办人大建议的办理情况进行了梳理,现将办理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今年来,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开展“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质量年”活动,把人大代表是否满意、反映问题是否落实到位作为衡量办理工作的标准,采取有力措施解决人大代表关注、反映的问题,切实提高人大建议办理质量。2019年,我局共承办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48件,其中主办件17件,协办件31件。内容涉及市政建设、重大项目用地保障、不动产登记、国土执法监察、村镇规划等方面。截至2019年6月30日,我局承办的48件人大建议均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办复,主办件中,属A类的9件,属B类的8件,人大代表满意率100%。同时,我局高度重视人大建议办理的公开工作,认真履行公开职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在征得人大代表同意后,我局对14件主办的人大建议的内容和办理结果实行了双公开,普通市民上网即可查阅办理信息。
二、主要做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办理责任
一是增强办理意识。办好人大建议是行政机关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是维护和落实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有效途径。为进一步提高我局人大建议办理质量,切实将人大建议办出实效,在办理人大建议过程中,我局要求干部职工端正态度,统一思想,不断提高办理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将办理好人大建议作为改进工作作风和加强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动力,努力推动我市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二是明确工作职责。为按时完成人大建议的办理任务和提高办理质量,我局制定《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开展“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质量年”活动方案》,成立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并落实办理工作责任制,由主要局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局办公室安排人员负责督办,相关承办科室确定人员具体办理,确保每件人大建议均落实到对应职能科室,做到件件有落实,件件有答复,有效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
(二)抓好办理重点,提高办理质量
在人大建议办理过程中,我局抓好人大建议办理工作重点,按照把好“三关”的要求做好办理工作,确保人大建议办出效率和质量。一是把好“办理时间关”。在人大建议办理任务下达后,要求承办科室在三个月内向人大代表作出答复。二是把好“问题解决关”。要求承办科室认真分析研究所承办的人大建议,凡是既合理又有条件解决和采纳的,要集中力量尽量解决和采纳,促成人大建议往“A”类方向办理;对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和难以采纳的意见,要及时如实地向人大代表阐述相关政策及实际困难,认真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在征得人大代表的理解、同意后,再向人大代表作出书面答复。三是把好“答复质量关”。要求承办科室逐一对照人大建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明确采纳和落实情况,杜绝答非所问、只答复不落实的现象。同时答复内容严格实施审签制度,承办科室负责人要对答复内容认真把关,按程序层层审核后再行文答复人大代表员,确保答复质量。
(三)健全协商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一是健全人大建议办理面商制度。由我局承办的涉及当前热点、难点的人大建议,在办理过程中,要求承办科室邀请相关人大代表及相关单位参加办理座谈会或实地调研,通过面对面座谈、一同实地调研等方式与人大代表沟通协商,了解掌握人大代表的真实意图和目的,明确办理方向和重点。同时主动向人大代表介绍办理过程,解释相关政策,共同研究解决办法,努力达成办理共识,提升人大建议的办理实效。二是健全人大建议办理回访制度。要求在完成人大建议答复后,承办科室及时对人大代表进行回访,了解征询意见表的填写情况及听取人大代表对办理结果的意见,并根据人大代表意见进一步完善答复内容,使办理工作更加完善,确保人大代表满意率达100%。
三、建议采纳情况及典型案例
围绕人大代表关注和反映的问题,我局根据上级有关政策和所关注、反映问题的实际情况,积极采取措施采纳和解决人大代表所反映的问题。例如,林志军代表《关于加大农村违法建设执法力度的建议》提出完善村镇规划和严格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合力齐抓共管等建议,我局予以采纳落实。
完善村镇规划和严格落实基本农田保护方面:2019年,我局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广西村庄规划编制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桂自然资办〔2019〕216号)以及“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的技术要求,以“精品示范,连线连片,旅游联动,保护传统,拆旧复垦”为原则,组织各县(区)在南宁市域范围遴选不少于市辖县(区)个数3倍数的行政村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促进乡村产业发展和设施完善,做好村庄风貌规划篇章,引导控制村庄居民点和设施布局,强化耕地保护和用途管制,确保完善村镇规划和严格落实基本农田保护。
加大宣传力度方面:我局结合每年4月22日“地球日”、5月12日“防灾减灾日”、6月25日“地球日”、12月4日“宪法日”的宣传活动,发动各县(区)自然资源局、各分局,下乡入户,深入基层开展宣传。通过法律法规宣传以及典型案例讲解等手段,曝光非法占地、违法建房行为,让乡镇村居民了解非法占地、违法建房行为造成的严重后果,提高乡镇村居民对用地、规划及建设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率,从而增强广大乡镇村居民依法用地、依法建房的法律意识。
形成合力齐抓共管方面:我局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行政处罚权范围的通知》(南府发〔2017〕24号)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行业主管部门职责,加强源头监管,依法履行职责,指导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日常执法巡查、行政处罚等工作,提供充分协助和便利。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涉嫌违法行为及时移送有管辖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对县级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履职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其履职到位。同时,我局不断加大与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力度,充分运用《关于建立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制度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24号),强化属地管理,形成违法行为遏制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制止、查处违法行为工作的作用。
四、存在不足及计划
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督查室的指导及各位人大代表、协办单位的支持和配合下,我局按时按质完成了本届人大建议的办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协商不够到位,对部分综合性强、问题复杂、办理难度较大的人大建议,存在和协办单位沟通协调不够等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扬长避短,纠正不足,加大人大建议办理工作力度,提高落实率。坚持从开门办理、加大协调力度等方面着手,推动承办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及时掌握人大建议办理情况,从而不断提高人大建议的办理质量。同时坚持“双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流程,做到人大建议内容和办理结果同步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公开工作积极稳妥、逐步推进。
特此报告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