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博体育官网,manbetx体育

图片

万博体育官网,manbetx体育市政协第十一届三次会议《关于提高南宁市农村宅基地占地面积 标准的建议》第11.03.30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7-30 10:23     来源: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作者:本站编辑


龚秀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南宁市农村宅基地占地面积标准的建议》第11.03.309号提案收悉。我局组织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现行农村宅基地审批面积标准问题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13〕18号)第十二条:“农村宅基地面积,平原地区和城市郊区每户不得超过100平方米,丘陵地区、山区每户不得超过150平方米……”的规定,以及南宁市推进农村住宅建设管理及推荐户型奖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南宁市农村住宅推荐户型建设实施导则(2014版)》第三章第3.1.2条规定:“农村宅基地占地面积为人均22平方米,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00平方米”,南宁市各城区现可在上述面积标准范围内予以审批农村宅基地。

同时,为解决宅基地面积小而影响建设使用等实际问题,可参照《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存量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的意见》(南府办〔2015〕43号)第五条第(四)款“198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后,家庭农业人口为3人以下的,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面积最高可按每户66平方米予以核定”的规定予以审批。

因此,南宁六城区农村宅基地占地面积标准为人均22平方米,平原地区和城市郊区每户不得超过100平方米,丘陵地区、山区每户不得超过150平方米;家庭农业人口为3人以下的,每户可按66平方米核定。

二、关于提高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问题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如原有“老宅”面积已不能满足现有家庭人口面积需求,分户后的两户或多户共同申请宅基地的,可按一处宅基地进行审批,但不能违反“一户一宅”政策和超出宅基地面积审批标准。

综上,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随着农村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我局将积极研究国家相关精神和政策,依法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做好用地相关工作。

感谢您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7月27日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主办

地址:南宁市锦春路3-1号(金洲锦春路口) 邮编:530021 联系方式:0771-5609148

桂ICP备19008887号 网站标识码 万博体育官网,manbetx体育 建议使用IE5.5以上浏览器,分辨率1280*1024

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07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