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南宁市委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改进我市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建议》(第11.01.026号提案)收悉。经研究,我局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新政后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被严重延长问题
(一)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有关情况
自2016年7月4日启动房地合一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以来,我市市本级实行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合署受理、业务联办”模式,房屋类不动产交易登记申请事项实际包含两项业务,即房源信息、房屋交易合法性审查(由住房部门负责)和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其办理时限实则为上述两项业务办理的总时限。
由于长期以来房、地登记业务分散管理等历史实际,在往常房屋、土地登记工作中所形成的数据标准不一,若要按照统一数据标准实现合一登记就必须对房、地数据予以融合关联,而在我市尚未整体完成房、地数据融合之前,则只能按照“受理一宗、整理一宗、办理一宗”的模式进行登记发证,客观上也增加了单宗业务的审查难度及办理时长。鉴于此,在新政启动初期,我局向外公布的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均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的30个工作日设定再加上房产交易审核的办理时限,总时限就超过了30个工作日,即出现了贵委所反映的办理时限被严重延长的问题。
(二)上一阶段不动产登记时限调整情况
不动产统一登记不仅是一项全新的改革事项,更是一项民生工程,备受各行各业及普通民众关注。在全国各地纷纷摸索推进的过程中,我局和住房部门始终秉承“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群众满意为归宿”的服务理念,正视问题、研究问题、着力解决问题,并从以下几方面助推不动产统一登记增速提效。
1.建立对接机制,强化沟通协调
为确保不动产登记工作平稳推进,我市与住房部门通过制定应急方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两局业务对接中遇到的问题。仅2016年7月-9月期间,两局就已先后召开工作协调会达14次,集中讨论并解决了不动产登记从咨询受理、数据推送、审核登记各个环节多项具体问题,有力地推动了两局人员、业务及硬软件的磨合与适应,为“业务联办”搭建了较为顺畅的运行环境。
2.厘清职责边界,强化业务整合
依托“合署受理、业务联办”的运作模式,为进一步减少重复收件、重复审查,在严格风险把控的前提下,我局与住房部门坚持以共同协作为基准,厘清职责边界,明晰工作环节,极大的压缩了办理时限、提升工作效率;同时,强化业务流程及内部资源整合。一方面结合实际对部分业务流程清单、办理环节进行合理归并、缩减;一方面根据业务类型重新调整部门机构设置,形成综合、抵押、预告、转移及审核登记五大办公区,使部门职责更加清晰、业务流程更为优化。
3.研发“中间库”,强化平台建设
为解决房地数据传输及数据标准不一的问题,我局技术部门在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下发的不动产登记软件的基础上自主研发了房地数据协同共享系统——中间库。依托“中间库”的数据存储及信息交换、共享功能,实现了房产交易数据库与不动产登记数据库的有效衔接,既避免了登记信息的重复录入又能实现房、地数据的融合,进而缩短审批时限、保障交易安全。
通过创新工作技术方法、优化审核流程、升级系统和硬件等多种措施,我市不动产登记办理效率较启动初期已有了较大幅度的提升,业务受理量与登簿量业已达到日均量的动态平衡。在此基础上,经与住房部门商讨并请示市人民政府,我局于2016年12月19日正式对外公布重新调整抵押、转移、预告三大主要业务办理时限,即抵押登记类时限由33个工作日缩减为20个工作日,抵押注销登记类(房地不动产)时限由33个工作日缩减为10个工作日,商品房预告登记类时限由40个工作日缩减为25个工作日,抵押预告登记类时限由33个工作日缩减为25个工作日,转移登记类时限由48个工作日缩减为30个工作日。从调整后近几个月的情况来看,不动产登记工作总体依旧保持平稳运转,各项业务也均能限期办结,没有出现业务超期和积压的情况。
(三)现阶段不动产登记时限拟调整情况
为进一步贯彻上级部门有关不动产登记简化流程、缩短时限、便民利民的精神,经与住房部门对接协商,我局计划于本月再次调整、压缩市本级抵押登记类和预告登记类业务办理时限,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计划缩减时限分解表 | |||||
登记类型 |
房产交易审核时限 (工作日) |
不动产登记时限 (工作日) |
总时限 |
提速 比例 | |
抵押登记类 |
2016年7月4日 公布时限 |
10 |
23 |
33 |
39.4% |
上一阶段 缩减后时限 |
8 |
12 |
20 | ||
本阶段计划 缩减时限 |
7 |
8 |
15 |
25% | |
抵押注销登记类 |
2016年7月4日公布时限 |
10 |
23 |
33 |
69.7% |
上一阶段 缩减后时限 |
5 |
5 |
10 | ||
本阶段计划 缩减时限 |
4 |
3 |
7 |
30% | |
抵押预告登记类 |
2016年7月4日公布时限 |
10 |
23 |
33 |
24.4% |
上一阶段 缩减后时限 |
9 |
16 |
25 | ||
本阶段计划 缩减时限 |
8 |
12 |
20 |
20% | |
商品房预告 登记类 |
2016年7月4日公布时限 |
10 |
30 |
40 |
37.5% |
上一阶段 缩减后时限 |
9 |
16 |
25 | ||
本阶段计划 缩减时限 |
8 |
12 |
20 |
20% |
就以上调整情况,我局已于2017年3月1日以《关于调整市本级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时限及推动不动产登记线上办理有关事宜的请示》(南国土资报[2017]192号)上报市人民政府,待市人民政府审议后,我局与住房部门将择期正式公布实施。
在进一步压缩相关业务办理时限的同时,为充分利用互联网资源、加快推动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建设工作,我局还计划推出不动产登记线上办理工作模式、设立线上办理点(预计先行开展抵押登记类及预告登记类业务线上办理)。线上办理模式的具体流程如下:首先由申请人按照不动产登记业务清单在线提交相应电子材料,然后由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网上受理、审核,审核通过后再通知申请人在预约时间到线上业务受理窗口提交书面材料(包括需补充材料),经核对无误后实行当天登簿、当天发证。通过线上办理模式的推行,将有效缓解现有登记点办证拥挤、排队等候、办事群众多头奔走、反复补正材料等情况,有利于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办证效率及群众满意度。
另外,为从根本上解决房地数据不一致、房地系统不兼容等制约不动产登记效率的实际问题,我局与住房部门已就房地数据融合整理建库工作进行了多次讨论、对接。目前,我局技术部门已按照《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有关要求,通过数据抽取、转换、补录、整合等方式有序开展房地数据整合建库工作。
二、关于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进度查询难问题
在新政启动初期,受限于数据不融合、职责不明晰、流程欠流畅、业务不熟练等多方面原因,导致业务办理出现积压、超期等现象,从而更凸显了业务进度查询困难的问题,我局所开通的两路查询热线(5609391、5609393)一直处于全天满线状态,远不能满足民众咨询、查询需求。
在此背景下,我局技术部门夜以继日攻关克难,在全区范围内率先推出微信和手机APP两种自助查询方式,具体查询方法如下:个人不动产办理进度查询须提供业务受理编号及权利人身份证后4位;单位不动产办理进度查询则提供业务受理编号及单位名称全称即可。如此一来,办证市民足不出户即可通过手机同步查询不动产登记业务进程,一键了解不动产登记有关业务流程、相关资讯、各受理点联系方式等海量信息。该自助查询方式已于2016年11月2日正式启用,一经推出便吸引了众多市民的关注与好评。
此外,结合不动产登记现实需求及存在问题,我局还计划用一年的时间建立一个基于GIS(地理信息系统)的不动产登记交易综合服务平台。通过该平台的构建,将为下一步取消房产交易与登记中间数据交换数据库,进一步压缩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时限、便捷信息共享查询以及推出更多便民利民新举措提供基础保障。
今后,我局将继续遵循不动产登记“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进一步统一政策要求、理顺工作流程、强化便民利民,助力我市不动产登记工作再上新台阶。
感谢贵委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3月24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杰 5609386)
抄送: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