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单位(公章):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人:黄剑宾??????? 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清单分类 |
责任项目 |
具? 体? 措? 施 |
完成时限 |
备注 |
共性清单 |
强化责任担当 |
1.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年内召集分管科室、联系单位,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1次以上。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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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接待审批、接待安排、财务报销等环节的审核和管理。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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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分管部门、联系单位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年内不少于2次),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涉嫌违纪违法的,及时向局党组、驻局纪检监察组报告。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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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抓好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和巡视(巡察)成果运用,指导、督促分管部门、联系单位落实具体任务,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加强监督落实。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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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支持驻局纪检监察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自觉接受驻局纪检监察组的监督。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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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指导和监督分管部门、联系单位干部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活动,如实报告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执行廉洁纪律等情况。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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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根据分管权限,持续深化对分管部门、联系单位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方面的监督检查。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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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性清单 |
加强日常管理 |
1.年内同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相关科室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和提醒谈话,实现全覆盖。年内到分管、联系部门上廉政党课至少1次以上(非党员领导干部除外)。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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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管党治党问题较多、党员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较多的,发现存在轻微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和管理权限对其进行廉政谈话。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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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内对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领导班子、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责任人员至少开展1次廉政谈话。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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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强分管范围内的廉政风险防控。认真研究分管部门、联系单位的重点工作和重大事项,特别是涉及选人用人、大额资金、专项资金使用等事项,严格执行相关法规制度,并指导分管部门、联系单位排查廉政风险点并制定防控措施。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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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廉洁自律 |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规党纪,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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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严格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和要求,带头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带头培育良好家风,加强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每年严格按要求报告个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情况。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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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认真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中心组学习,严格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非党员领导干部除外。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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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主动将个人主体责任清单在本单位网站上公示。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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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性清单 |
1.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相关规定,完善、执行公务车辆及停车场管理制度,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监督管理,杜绝违规使用公车;完善、执行食堂管理制度;按照预算安排购置固定资产避免重复购置,防止浪费现象。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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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持续开展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相关工作,严格控制纳入重点精简范围的文件、会议数量,力争发文总量、会议总量稳步下降,推动中央、自治区及市委对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相关工作落到实处。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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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制定《南宁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行政执法工作统计制度》,加强行政管理,整合行政执法大数据,推动数据统计规范化。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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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强生态修复项目工程监督管理,严把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审批与验收关卡,提高行政办事效率,强化业务工作的同时确保清正廉洁。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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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加强马山县第三期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强化廉政意识,确保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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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强化底线思维,守住资源红线,保障生态安全。严格按照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工作要求,继续加大对各类用地占用耕地的审查把关,牢牢守住耕地红线,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意识。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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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相关要求做好新增耕地核定及耕地质量评定工作,严格新增耕地数量、质量认定,确保数量质量到位,强化业务工作时确保清正廉洁。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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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性清单 |
8.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第四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桂自然资办[2020]169号)要求,科学编制矿产资源规划,2021年6月底前,将《南宁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报经南宁市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审批,进一步强化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促进矿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
6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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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制定印发2021年度全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结合今年地质灾害防治新形势、新发展,在方案中明确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重点防范时期、防范对象及年度重点防范工作等,经报市政府同意后以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印发实施。 |
6月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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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根据机构改革后各部门工作职责调整内容,修订《南宁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该办法将于年中实施满五年,且2019年政府机构改革后各部门职能划分有所调整,同时为适应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新形势、新发展,为我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提供更科学、更具操作性和实用性的指导规范文件。 |
12月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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