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自然资源局高度重视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以“明责任、抓问题、促整改”工作方针,紧紧围绕“以巡察促发展”为主题,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2017年以来,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含原国土局)对所辖各县(区)自然资源局、直属事业单位已开展3轮政治巡察,共巡察14个单位。
明责任,落实政治巡察工作安排。巡察前局党组全面研究制定巡察工作方案,成立局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工作进行总指导。按照巡察组“一次一组合”、巡察组组长“一次一授权”的原则抽调局领导、干部职工组成巡察组。组织召开巡察动员部署会暨巡察培训会,邀请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相关领导到我局进行巡察培训授课,提高巡察理论和业务知识,并重新梳理巡察内容、程序、方法及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责任。
抓问题,有效开展政治巡察工作。巡察组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三类重点问题,全面开展政治巡察工作,在被巡察单位设置巡察工作意见箱,张贴巡察公告,公开巡察专线电话,召开被巡察单位巡察工作汇报会和巡察工作动员会,进行民主测评,通过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的个人工作情况,调阅复制相关工作资料,开展约谈等方式对被巡察单位十八大以来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和落实“政治建设六项重点任务”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巡察结后,深入实际,扎实有力,对被巡察单位各项工作评价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点成绩实事求是,谈问题不遮不掩将发现问题,研究落实巡察反馈意见,建立问题清单,让被巡察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逐条对照,标本兼治做实整改。
促整改,检验政治巡察工作成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巡察组通过审核整改报告、查阅资料、实地查访等方式,对被巡察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评估验收,逐项检查巡察反馈问题是否整改到位,是否存在旧病复发问题,对发现未整改到位问题,督促其再整改,再落实。2017年以来,巡察共发现问题225个,现已完成整改167个。其中,2017年巡察发现问题96个,现已完成整改96个,整改完成率为100%;2018年巡察发现问题75个,现已完成整改71个,整改完成率94.7%,对于未完成整改的单位进行督促整改;2019年巡察发现问题54个。目前,巡察组正指导、督促被巡察的单位开展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