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土资发〔2015〕145号
局属各科室、各分局,各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廉政风险点排查专项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科室(部门)实际,认真做好风险点排查,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和《风险防范管理流程图》。
特此通知
附件:1.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廉政风险点排查专项活动方案
2.南宁市国土资源系统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表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8月5日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廉政风险点排查专项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我局党风廉政建设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成果,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政风险防范意识,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发展改革委等19个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通知》(南府发〔2015〕15号)精神,不断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局党组决定在全局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廉政风险点排查专项活动,为扎实推进该项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以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引导干部职工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反腐倡廉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线。通过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效,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程序,进一步提高认识转变工作作风,使干部职工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思想作风的转变促进国土资源事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根据市人民政府公布的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深入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专项活动,进一步规范公职人员权力界限,规范权力运作程序,完善风险防范措施,强化和健全以积极预防为核心、以强化管理为手段、以确保公职人员行为规范、廉洁、安全为目的的科学防控机制,筑牢反腐倡廉制度防线,确保国土资源事业的健康发展。
三、活动对象
局属各科室、各分局,各直属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
四、工作步骤
(一)学习教育,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8月底前)
各科室(部门)要结合“三严三实”主题教育活动,按照南府发〔2015〕15号文中所设定的权力清单内容,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依法履职,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性,以及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长期性、动态化的工作,必须不断完善、更新、规范,为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做好思想动员。同时,各科室(部门)确定一名廉政风险点专项排查工作联络人员,并于2015年8月20日将名单报局机关纪委汇总。
(二)自查梳理,更新完善阶段(2015年9月底前)
根据南府发〔2015〕15号文内容,结合各科室(部门)自身实际,对照本科室(部门)原有的风险点、工作流程、防范措施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落实情况逐条、逐项进行梳理,反复排查、反复验证、谨慎定级,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调整、上级机关主管部门有关权限的变更以及干部队伍轮岗变化情况,进一步检查风险点,在科学分配事权、设置岗位、确定职责、明晰程序、统一标准、简化操作、有效监控上,提出防范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将风险防范措施定到岗位,对照有关规定加快建立起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实、制约有效的《风险防范管理流程图》。通过查漏补缺、对不能适应现实需要的要进行修订完善,对管理上存在盲区和漏洞的要及时加以防范。同时,将一些成熟有效的防控措施上升为制度,不断充实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各科室(部门)通过排查,要将《南宁市国土资源系统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表》(详见附件2)和拟订的《风险防范流程图》,于2015年9月30日前报局机关纪委汇总。
(三)整改落实阶段(2015年11月底前)
局机关纪委将征求各科室(部门)意见后,报局党组审议,并将重新编印《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廉政风险点排查期间,局机关纪委将对各科室(部门)排查工作进行督查,对不按时完成阶段工作任务科室(部门)的进行通报,并列入绩效考评评定。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认真抓好自身和分管范围内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各科室(部门)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本科室(部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要亲自抓、率先查。
(二)加强宣传教育。要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局办公楼宣传栏、网站等媒介,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与,为推动廉政风险排查专项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三)加强督促检查。局机关纪委要加强对各科室(部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的检查指导,特别对那些在廉政风险复查工作中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敷衍应付的科室(部门)和个人,要抓住典型公开曝光,对该科室(部门)负责人严格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