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和《南宁市国家机关落实普法责任制履职报告评议制度》有关工作部署,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以提升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干部职工法治素养为重点,以增强全市自然资源系统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着力点,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现将我局2024年度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切实履行职责,科学制定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
202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关键一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深化之年,也是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的关键之年。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法治自然建设,我局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这条主线,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规划贯彻落实,以抓紧抓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为抓手,通过局主要负责人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一是通过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三会一课”等形式不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领悟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部署新要求,以解决自然资源领域法治问题为着力点,践行法治为民,推进改革和法治同步协调发展;二是认真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健全法治建设工作常态化报告制度,部署安排法治建设工作要点、考核通报等重要事项,着力解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三是结合自然资源系统工作实际及往年普法工作经验,根据《2024年南宁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工作要求,科学制定2024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并将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部署年度普法工作。
二、细化工作要求,严格贯彻落实普法重点任务
我局坚持普法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机关学法与社会普法、深入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相结合,根据《南宁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将普法重点任务细化,分配到各相关科室(部门)贯彻落实,并制定《2024年南宁市自然资源局“谁执法谁普法”任务措施清单》,明确各项普法内容、普法措施、完成时限、责任部门等。同时通过制定《南宁市自然资源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清单》,推动自然资源系统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党内法规及各类法律法规规章,持续提升南宁市自然资源系统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依法行政水平。以局官方网站为依托,充分发挥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新闻媒体的作用,采取日常宣传和重点宣传相结合的方法,全面增强全市自然资源系统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全面开展年度普法宣传工作
(一)全面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根据年度普法工作计划部署,我局全年采取集中学习与自我学习相结合的方式,持续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是全面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系列重要论述精神。扎实推动第十一个“12?4”国家宪法日和第七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传周”主题宣传活动落实落地。主动落实本部门新提拔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誓工作,持续强化本系统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学习宣传。二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深入开展“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侵权责任编中自然资源相关条款。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与自然资源普法宣传有机结合,不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道德修养。
(二)结合本系统普法宣传日,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我局积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文件精神,根据《2024年南宁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工作要求,扎实开展“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测绘法宣传日等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和扫黑除恶宣传工作。本年度普法宣传日活动中,我局通过发放宣传购物袋、悬挂宣传横幅、设立咨询处,分发普法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国土空间规划、征地拆迁、耕地保护、生态修复、地质灾害防治、测绘地理信息和不动产统一登记等自然资源领域热点知识,为群众详细解读自然资源管理新政策。发放各类普法宣传资料约2000份,各类宣传纪念品约800份,摆放宣传展板约20块,解答群众咨询约800人次,并通过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南宁日报手机新闻客户端等新兴媒体,多渠道进行普法宣传《中国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自然资源管理体系法律法规,实现自然资源普法宣传工作在我市范围内的全覆盖,为我市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为广大市民树立全面保护自然资源意识起到重要作用。
(三)结合本系统业务工作,积极落实普法宣传
1.在矿产督察、实地核查以及日常巡查过程中向矿山企业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2.通过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开展以案释法专题培训等形式、将普法融入案件受理、调查取证、决定、执行等方式,加强政策宣讲和法律法规讲解,把自然资源普法教育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执法全过程。
3.加强征地拆迁、耕地保护“田长制”、土地“招拍挂”出让等业务领域的政策宣讲和法律法规解读,把自然资源管理体系法律法规普法教育贯穿于日常工作业务全过程。
4.通过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网站、微信公众号、南宁市不动产登记政务服务平台PC端、“邕E登”APP开展线上宣传,持续宣传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重要意义。
四、2025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强化法治培训教育
加强法治教育是增强干部职工法律意识,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和业务知识水平的重要途径。现阶段,我局部分干部职工仍存在法律知识储备不足、业务能力尚有欠缺的情况,我局将继续强化法治教育培训,对全局干部职工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及依法行政水平。
(二)加大法治宣传工作针对性
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为抓手,继续开展各类自然资源普法宣传活动,扎实开展自然资源管理法治宣传。结合我局工作职能和业务特点,继续推动落实年度“谁执法,谁普法”任务措施清单。全方位展示我局自然资源管理工作中应用的新技术、新手段,扎实做好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增强我局法治建设的社会影响力,打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三)大力创新宣传方式
以局官方网站为依托,充分发挥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的作用,采取日常宣传和重点宣传相结合、宣传教育与监管工作相结合的方法,以“4?22”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测绘宣传日、“12?4”国家宪法宣传日等活动为切入点,最大程度地提高人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对法治宣传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切实将法治宣传效果落到实处,助力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四)积极推动普法宣传进基层
现阶段,基层自然资源执法人员普遍存在法律知识储备不足、用法能力不高的情况。我局将加强自然资源系统基层普法联络点创建工作,结合各类自然资源普法宣传日活动,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和政策解读,落实送法下乡、法律入户,加强基层学法用法联系点建设,培养基层法律明白人,切实增强基层执法人员法律意识,提高基层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