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案情
2022年2月23日,南宁市自然资源局执法人员接到某测绘公司涉嫌未依法对使用财政资金的测绘项目申请备案的线索后,到该公司进行现场核查,收集取证,并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
经对某测绘公司当事人进行问询,当事人承认由于工作的疏忽,该公司对使用财政资金的测绘项目尚未按照规定备案。经某测绘公司全面清查该公司在南宁市的辖区范围内涉及使用财政资金未依法备案的测绘项目后,于2022年3月3日向南宁市自然资源局提交了测绘项目备案申请。
2022年3月7日,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出具了某测绘公司测绘项目备案证明。
2022年3月14日,经南宁市自然资源局批准,由南宁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组织立案调查某测绘公司涉嫌实施使用财政资金的测绘项目不按照规定备案的行为。
二、处理结果
鉴于该公司初次违法且未造成严重社会后果,同时考虑到该公司在接受执法人员调查后立即配合执法部门进行整改,及时申请备案,主动消除违法状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决定运用《广西测绘执法常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六条第一款对某测绘公司实施使用财政资金的测绘项目不按照规定备案的行为定性为违法程度“轻微”,不作出罚款处罚,予以警告处罚。
三、案件解析
(一)案情分析
该案符合立案条件,有明确的行为人为某测绘公司,有违反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事实,应追究法律责任。2019年11月28日至2022年3月7日,某测绘公司涉嫌使用财政资金测绘项目前未按照规定备案。该公司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万博体育官网,manbetx体育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使用财政资金或者所在地为国界线本自治区一侧两千米范围内的测绘项目,测绘单位应当在实施该项目前,向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备案。”的规定,实施使用财政资金的测绘项目不按照规定备案。
(二)法律适用
该案行政处罚符合自由裁量权标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万博体育官网,manbetx体育条例》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测绘单位实施测绘项目不按照规定备案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鉴于某测绘公司在核查当日经责令整改,且于2022年3月7日完成使用南宁市本级财政资金“南宁市市本级储备补充耕地核查工作”测绘项目的备案工作,属违法情节轻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第二款“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以及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的规定进行从轻处罚。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办法>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2〕1号)附件3《广西测绘执法常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按照违法程度分为三个档次裁量标准,第一档次违法程度“轻微”,违法情节“经责令在限期内改正”,处罚标准“给予警告”;第二档次违法程度“一般”,违法情节“经责令逾期不改正,情节较重的”,处罚标准“给予警告,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三档次违法程度“严重”,违法情节“经责令逾期不改正,情节严重的”,处罚标准“给予警告,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本案中,鉴于某测绘公司符合广西测绘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认定的轻微违法情形,在核查当日经责令整改,且限期内改正,于2022年3月7日完成使用市本级财政资金测绘项目的备案工作,因此,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对某测绘公司实施使用财政资金的测绘项目不按照规定备案的行为作出警告处罚。
四、启示
该案件是自《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办法>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2〕1号)颁布以来,南宁市自然资源局运用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办法查处的第一宗行政执法案件。该案件依据行政处罚裁量办法细化的违法情节结合案件实际情况与证据,框定违法档次,予以相对应的行政处罚,处罚结果体现了行政执法包容审慎宽严相济的裁量原则,给予市场主体更多纠错机会, 为行业提供宽容制度环境,进一步激发自然资源市场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