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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3-03-07 15:30     来源: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作者: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和市委有关法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根据《中共南宁市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和公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的通知》(南法办通〔2023〕4号)要求,现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公开如下:

一、2022年工作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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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
?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我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纲要文件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广西代表团讨论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同时要求各基层党组织以“三会一课”为主要形式深入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拓展自然资源领域法治思维运用的深度和广度

(二)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带头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模范,带动全体干部职工依法履职。定期召开局党组会专门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部署安排法治建设工作要点、考核通报等重要事项,着力解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执法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法律顾问配备及推进法治工作情况

我局聘请5名专职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出具重大事项法律意见书或为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13次,起草、论证规范性文件并作出合法性审查意见13件,审查、修改重要合同及文件17份,参与处置涉法涉诉案件、重大突发事件等28次。

(四)自觉接受监督,促进权利规范透明运行情况

一是组织学习中共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等文件精神,坚持每年召开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职暨落实主体责任清单情况汇报会和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会,全面评议领导班子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一岗双责”履职尽责情况和党的组织建设、意识形态工作等情况。二是通过我局网站、微信公众号及微博向社会公布来访接待地址、网上举报网址及邮箱,畅通民意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方便南宁市市民监督举报。

(五)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建设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包案责任。制定《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推动化解2022年重大涉稳问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成立领导小组,落实包案领导,划分工作任务,明确化解标准和时间要求。二是积极化解信访纠纷。化解信访积案9件,总化解率100%,包含不动产登记及纠纷3件、城乡规划1件、征地补偿安置4件、市政交通1件。三是做好山林权属纠纷争议调处。对6起山林纠纷进行现场勘查、质证调解等工作,积极到相关县(区)指导重大涉稳问题中山林权属纠纷案件的化解工作,积极参加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工作组到相关县(区)调研推进重大涉稳问题化解工作,有效推动山林权属纠纷案件的化解。

(六)依法全面履行职能的其他情况

1.严格遵守《南宁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我局根据国家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政策调整,以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对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同时不断完善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实现对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的动态化、信息化管理。2022年,我局制定并印发规范性文件6份。

2.我局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4件,诉讼案件355件。扎实做好行政复议答复和诉讼案件应诉工作,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庭审活动。建立健全与信访、法院、检察院多部门联动的法治工作机制,全面探索有效化解争议纠纷的长效机制,依法依规化解社会矛盾,全力以赴保障社会稳定。

(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经验和亮点

1.稳步推进南宁市“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改革96%的不动产登记业务可通过“24小时不打烊”全自助登记办证模式办理,不动产登记线上自助办理业务量约60.08万宗;累计生成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62.91万份;线上自助办理查档业务共160.79万宗。截至2022年底,已解决了75个历史遗留项目的办证问题,占涉及该问题项目的90%,已有4.6万户业主领取了不动产权证书。已完成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82.25万宗,占任务量的99.80%,基本实现了“应登尽登”,夯实了农村建设用地管理的基础,为盘活农村土地资源、促进乡村振兴提供了有力支持。

2.推进电子证照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应用,运用信息化手段赋能智慧服务,实现登记信息指尖查询、线上亮证、扫码应用。现今我市95%的业务可通过南宁市不动产登记综合平台PC端、手机APP和自助设备办理,系统智能辅助审核,在线核缴税费,业务即时办结,同步生成电子证照。

3.进一步优化“放管服”改革,以场景模式服务模式带动系统升优化级,推行“24小时不打烊”网上全自助办理抵押模式,实现我市不动产登记“全区通办”、“跨省通办”。目前,已有768家银行机构签订不动产登记综合平台使用协议。其中,自治区内678家,区外90家,覆盖福建、深圳和重庆等多个省市,“跨省通办”业务已办理量达5.1万宗。

二、2022年行政执法工作情况

(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等三项制度情况

1.通过我局网站公示行政执法依据、执法权限、程序、结果等相关信息和报表;通过行政执法暨电子监察系统公示行政处罚权事项的基本要素、自由裁量权、法律依据;通过行政执法公示网站公示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流程图和行政处罚信息。

2.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对重大疑难的案件提交我局法律顾问和政策法规部门进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3.严格执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对查封扣押财产等直接涉及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推行全程音像记录,执法记录贯穿线索核查、调查至行政处罚决定送达执行等全过程,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执法记录,做到执法全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二)加大重点领域的执法力度

结合工作实际调整征地补偿标准,起草并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印发《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指导标准的通知》,修订《南宁市征收集体土地工作程序规定》、《南宁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等相关政策文件,进一步明确安置人员认定问题,全力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三)创新执法监管,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1.编制市级自然资源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共22个免罚事项,其中土地领域2项,矿产地质领域18项,测绘领域2项。改革红利惠及南宁2000多家自然资源领域企业,获得自然资源部肯定。

2.编制广西首个市级自然资源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办法及土地矿产测绘执法常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编制形成《南宁市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裁量办法》、《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土地执法常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矿产执法常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南宁市自然资源局测绘执法常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3.完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系统,及时上传、更新执法监察数据,按照系统要求每月上报违法案件统计数据。多次利用无人机技术对非法采矿点进行空中测量同时对非法采矿行为易发多发地区开展空中巡查,实现了空中和地面巡查的有机结合。

(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我局印发《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开展2022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明确案卷评查范围、评查内容及标准、评查步骤及工作要求等。对行政处罚案卷进行全面自查自评,并将1宗非涉密的行政处罚案卷及评查情况等相关信息录入广西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

(五)执行法规“三入”情况

为推进落实“多规合一”构建全市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我局向市人大及市人民政府建议制定《南宁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条例》,以《南宁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条例》和《南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建立完善国土空间地方性法规政策体系和技术标准体系,对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充分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在引导调控城乡建设、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南宁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我局组织进行公益诉讼等各类法治专题培训,培训人次达300余人。同时开展闲置土地、测绘地理信息行政执法等业务培训,提升执法效能。根据2022年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培训考试工作要求,我局认真组织69在编在职行政执法人员积极参加考试,提升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水平。

三、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是行政执法程序制度建设有待完善。案件数量增多、办理难度加大、案件证据材料收集较困难,集中在征地案件类,且部分城区、开发区征地一线工作人员的依法征地意识不够强、工作中不注意征地资料的收集归档,导致部分案件举证时缺失重要证据。部分行政执法案卷仍存在程序瑕疵,文书规范和归档整理方面有待加强。二是推进立法后评估工作有待提升。组织对地方性法规开展了立法后评估工作,但因对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的具体要求理解不透,导致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相对滞后没有充分调动社会公众参与我局重大行政决策的积极性,社会公众对我局的重大决策公开征求意见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关注度和知晓度仍有待提高。

四、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一是继续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重点抓好制度建设、法制监督、案件办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不断提高我局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工作意识和能力。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落实人员,提高政治站位,切实转变观念,不断提高重大决策水平和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健全记录信息调阅监督制度。规范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各项行政执法行为,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

三是加强执法人员素质建设,定期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培训,不断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水平。完善行政审批程序,进一步规范业务办理过程中各类文书的制作和保管工作,确保材料的正确性和完整性。依法办理行政诉讼案件,强化行政诉讼、复议人员资格管理,提高案件办理规范化水平,积极化解行政争议。

四是继续深入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进一步全面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切实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确保决策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五是创新宣传载体和方式,以局网站为依托,充分发挥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新闻媒体的作用,采取日常宣传和重点宣传相结合、宣传教育与监管工作相结合的方法,以“4.22”地球日、“6.25”土地日、“8.29”测绘日、“12.4”宪法日等主题宣传活动为切入点,扎实做好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增强我局法治政府建设社会影响力,打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主办

地址:南宁市锦春路3-1号(金洲锦春路口) 邮编:530021 联系方式:0771-5609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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