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办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法办通[2021]22号)有关工作要求和部署,我局紧紧围绕全市自然资源业务管理,大力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不断完善行政执法体系,推进依法行政,为我市自然资源系统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我局2022年年度普法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明确任务,积极落实普法责任清单
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紧紧围绕我市自然资源管理业务,结合工作职能,制定《2022年南宁市自然资源局“谁执法谁普法”任务措施清单》,并于2022年3月22日在我局官方网站进行公布。
二、细化任务,明确普法重点内容
我局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坚持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将普法宣传教育与我局2022年度宣传培训计划有机结合,大力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同时结合《2022年南宁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工作要求,认真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普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根据年度普法工作计划,突出宣传宪法、民法典等普法重点内容,着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三、强化宣传,着力提升法治宣传效果
(一)结合自然资源系统普法宣传日,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我局积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文件精神,扎实开展“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测绘法宣传日、“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和扫黑除恶宣传工作。本年度普法宣传日活动中,我局通过发放宣传购物袋、悬挂宣传横幅、设立咨询处,分发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耕地保护、生态修复、地质灾害防治、测绘地理信息和不动产统一登记等自然资源领域热点知识,为群众详细解读自然资源管理新政策。发放各类普法宣传资料约3000份,各类宣传物品约2000份,摆放宣传展板约12块,解答群众咨询约700人次,并通过广西新闻频道、南宁公共频道等电视媒体,南国早报、南宁晚报等报纸媒体,今日头条、南宁日报手机新闻客户端等新兴媒体,多渠道进行普法宣传,实现自然资源普法宣传工作在我市范围内的全覆盖,为我市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为广大市民树立全面保护自然资源意识起到重要作用。
(二)结合日常工作业务,积极落实普法宣传
1、在矿产督察、实地核查以及日常巡查过程中向矿山企业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2、通过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刊登相关法律法规、将普法融入案件受理、调查取证、决定、执行等方式,加强政策宣讲和法律法规讲解,把自然资源普法教育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执法全过程。
3、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土地出让等业务的政策宣讲和法律法规讲解,把自然资源管理体系法律法规普法教育贯穿于日常工作业务全过程。
四、2023年工作计划
一是继续强化法治培训教育。加强法治教育是增强干部职工法律意识,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和业务知识水平的重要途径。现阶段,我局部分干部职工仍存在法律知识储备不足、业务能力尚有欠缺的情况,我局将继续强化法治教育培训,对全局干部职工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及依法行政水平。
二是加大法治宣传工作针对性。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为抓手,继续开展各类自然资源普法宣传活动,扎实开展自然资源管理法治宣传。结合我局工作职能和业务特点,继续推动落实年度“谁执法,谁普法”任务措施清单。全方位展示我局自然资源管理工作中应用的新技术、新手段,扎实做好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增强我局法治建设的社会影响力,打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三是大力创新宣传方式。以我局网站为依托,充分发挥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的作用,采取日常宣传和重点宣传相结合、宣传教育与监管工作相结合的方法,以“4?22”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测绘宣传日、“12?4”宪法宣传日等活动为切入点,最大程度地提高人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对法治宣传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切实将法治宣传效果落到实处,助力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