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单位(盖章):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填表日期:2020年6月10日
单位名称 |
普法内容 |
普法对象 |
主要措施 |
具体活动(线上、线下、场次) |
完成时限 |
责任部门 |
责任人 |
联系方式 |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
行政执法、服务相对人 |
以“4.22”地球日、“6.25”土地日、“12.4”宪法日等主题宣传活动为切入点,开展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
1.结合南宁市宪法宣传周活动,开展1次集中宣传活动; 2.制作自然资源法律法规5000本; 3.通过南宁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开展线上宣传。 |
2020年12月31日 |
法规科 |
黄诚 |
0771-5609310 |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南宁市建设项目“多测合一”管理暂行办法》 |
行政执法、服务相对人 |
以“8.29”测绘法宣传日活动为切入点,开展测绘地理信息法律法规、国家版图意识宣传工作。 |
1.“8.29”测绘法宣传日开展一次现场宣传活动; 2.订制测绘法律法规宣传手册折页、宣传袋; 3.通过南宁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开展线上宣传。 |
2020年12月31日 |
测绘科 |
粟小荣 |
0771-5609173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 |
行政执法、服务相对人 |
1.以“4.22”地球日、“6.25”土地日、“12.4”宪法日等主题宣传活动为切入点,开展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2.结合矿产督察、实地核查以及日常巡查向矿山企业宣传矿产资源法律法规 |
1.在矿产督察、实地核查以及日常巡查过程中向矿山企业宣传矿产资源法律法规; 2.通过南宁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开展线上宣传。 |
2020年12月31日 |
矿管科 |
曾文进 |
0771-5609253 | |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
行政执法、服务相对人 |
以“4.22”地球日、“6.25”土地日、“12.4”宪法日等主题宣传活动为切入点开展。 |
1.结合“6.25” 土地日开展1次宣传活动; 2.发放《严格保护耕地 确保粮食安全——第30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手册》; 3.通过南宁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开展线上宣传。 |
2020年12月31日 |
耕保科 |
易建男 |
0771-5609204 |
南宁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
行政执法相对人 |
1.加强政策宣讲和法律法规讲解,把自然资源普法教育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执法全过程; 2.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 3.刊登相关法律法规。 |
1.普法融入案件受理、调查取证、决定、执行等全过程; 2.通过南宁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开展线上宣传。 |
2020年12月31日 |
南宁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 |
王福良 |
0771-5609406 |
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 |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
行政服务相对人 |
加强政策宣讲和法律法规讲解,把自然资源普法教育贯穿于国有建设用地“招拍挂”、土地出让工作全过程。 |
1、普法融入国有建设用地“招拍挂”等工作全过程; 2、通过南宁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及中心微信公众号开展线上宣传。 |
2020年12月31日 |
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 |
杨海翔 |
0771-5609156 |
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行政执法、服务相对人 |
以“4.22”地球日、“6.25”土地日、“12.4”宪法日等主题宣传活动为切入点,进行不动产登记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
1.按照局法规科工作安排,结合市宪法日宣传周活动,下半年开展1次集中宣传活动,并制作不动产登记宣传折页开展现场宣传; 2.通过南宁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南宁市不动产登记政务服务平台pc端、“邕E登”APP开展线上宣传。 |
2020年12月31日 |
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胡志海 |
0771-56095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