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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宁市国土资源局贯彻落实2017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具体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06 10:40     来源: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作者:本站编辑

 

南国土资发〔2017〕337号


局属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贯彻落实2017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具体实施方案>的通知》(南依法行政办字〔2017〕8号)要求,我局制定了《南宁市国土资源局贯彻落实2017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具体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附件一:南宁市国土资源局贯彻落实2017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具体实施方案

   2.附件二:南宁市国土资源局贯彻落实2017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具体实施方案任务分解表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5月31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莹  5609250)



附件1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贯彻落实2017年全区法治政府

建设工作要点具体实施方案

 

按照自治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2017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桂依法行政发〔2017〕1号)和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贯彻落实2017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具体实施方案>的通知》(南依法行政办字〔2017〕8号)的要求,为扎实有效推进我局贯彻落实自治区、南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围绕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目标,全面贯彻落实《2017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南宁市贯彻落实2017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具体实施方案》确定的设区市需要完成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勇当营造“三大生态”、实现“两个建成”排头兵,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内容

(一)建立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制定机关对其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责任部门:各规范性文件制定部门;配合部门:局办公室、法规科)

(二)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权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和质量,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责任部门:监察支队;配合部门:监察科、法规科)

(三)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制定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健全行政执法机关与刑事司法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责任部门:监察支队; 配合部门:监察科、法规科)

(四)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建立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制度、告知制度和异地行政执法协助制度以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责任部门:监察支队;配合部门:监察科、法规科)

(五)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健全本部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责任部门:监察支队;配合部门:监察科、法规科)

(六)完善行政执法人员保障机制,推行岗位定期轮换等工作制度,对长期在一线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行政执法人员,在考核、奖励等方面予以倾斜。(责任部门:人事科;配合部门:监察支队)

(七)持续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把本科室(部门)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责任部门:法规科;配合部门:信访科)

(八)继续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科学编制年度政府立法计划,完成年度立法工作任务。(牵头部门:法规科;责任部门:法规规章起草部门)

(九)进一步完善政府立法体制机制。建立健全立法项目征集、立项评审论证机制、立法后评估机制,落实立法征求意见机制。持续推进设区市行使地方政府立法权,开展地方政府立法工作。(牵头部门:法规科;责任部门:法规规章起草部门)

(十)进一步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切实解决部门有件不报、迟报等问题。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力度。(牵头部门:法规科;责任部门:规范性文件起草部门)

(十一)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全面落实行政复议职责,严格履行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应诉法定义务。推进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能力建设,注重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人员的专业素质。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保障,落实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人员、经费、装备、场所和其他的必要工作条件。(牵头部门:法规科;责任部门:各案件经办部门;配合部门:局办公室、财务科)

(十二)继续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全面完成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学法任务,切实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责任部门:法规科;配合部门:人事科)

(十三)进一步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强舆论宣传。各科室(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积极主动报送法治政府建设信息。(责任部门:法规科;配合部门:局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各科室(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明确责任分工,认真抓好落实,加强沟通,相互配合,形成合力,按照完成时限要求,共同推进年度各项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的落实,确保各项法治政府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2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贯彻落实2017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具体实施方案任务分解表


任务序号 具体工作任务 成果形式 完成时限 牵头部门 责任部门 配合部门 责任人
12 建立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制定机关对其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 按照“三统一”制度进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的规范性文件。 10月31日前
各规范性文件制定部门 局办公室、法规科 责任部门负责人
17 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权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和质量,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部署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工作的文件;
2、市级行政执法机关按照职责分工出台的行政裁量权基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12月31日前
监察支队 监察科、法规科 责任部门负责人
18 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制定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健全行政执法机关与刑事司法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 1、部署推进工作的文件;
2、行政执法机关制定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
11月30日前
监察支队 监察科、法规科 责任部门负责人
19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建立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制度、告知制度和异地行政执法协助制度以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1、部署推进工作的文件;
2、异地行政执法协助制度;
3、各行政执法机关制定的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制度、告知制度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11月30日前
监察支队 监察科、法规科 责任部门负责人
21 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健全本部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 1、部署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文件;
2、各行政执法机关确定本部门有关机构及岗位执法人员执法责任的材料;
3、出现应当追究执法责任情形时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的文件。
11月30日前
监察支队 监察科、法规科 责任部门负责人
22 完善行政执法人员保障机制,推行岗位定期轮换等工作制度,对长期在一线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行政执法人员,在考核、奖励等方面予以倾斜。 1、执法人员岗位定期轮换计划或者方案;
2、考核、奖励结果中的长期在一线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行政执法人员名单。
12月31日前
人事科 监察支队 责任部门负责人
24 持续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把本地区、本部门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办公会议,听取本部门推进法治政府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会议纪要。 10月30日前
法规科 信访科 责任部门负责人
25 继续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坚持党对立法   工作的领导,科学编制年度政府立法计划,完成年度立法工作任务。 1、2017年度部门立法工作计划;
2、代政府草拟的政府规章文本;
3、立法调研报告。
12月31日前 法规科 法规规章起草部门
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负责人
26 进一步完善政府立法体制机制。建立健全立法项目征集、立项评审论证机制、立法后评估机制,落实立法征求意见机制。持续推进设区市行使地方政府立法   权,开展地方政府立法工作。

1、征集2017年立法项目通知

2、2017年立法项目申报调研座谈会通知及会议项目;

3、立法后评估方案或者委托协议、评估报告;
4、立法草案征求意见通知(函)、网上公开征求意见网页截图。
12月31日前 法规科 法规规章起草部门
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负责人
28 进一步强化备案审查工作,切实解决部门有件不报、迟报等问题。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力度。 1、网上公布的通过备案审查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对存在问题的规范性文件出具的审查意见。
12月31日前 法规科 规范性文件起草部门
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负责人
29 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全面落实行政复议职责,严格履行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应诉法定义务。推进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能力建设,注重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人员的专业素质。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保障,落实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人员、经费、装备、场所和其他的必要工作条件。 1、行政复议答复书、行政诉讼答辩状及相关证据材料;
    2、开展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业务培训通知或者方案、签到表、照片;
    3、行政复议应诉人员名单;
    4、工作经费数额预算表或者票据;
    5、行政复议办案设备和场所照片。
12月31日前 法规科 各案件经办部门 局办公室、财务科 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负责人
30 继续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全面完成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学法任务,切实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1、政府常务会、部门办公会学法资料、照片;
    2、举办领导干部法治培训班(或者法治讲座)的通知、签到表及照片。
12月31日前
法规科 人事科 责任部门负责人
31 进一步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强舆论宣传。各科室(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积极主动报送法治政府建设信息。 1、在报刊、网站进行法治政府宣传的材料、截图;
    2、报送法治政府建设信息的统计表。
12月31日前
法规科 局办公室 责任部门负责人
说明:任务序号是指《2017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桂依法行政发[2017]1号)确定的任务序号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主办

地址:南宁市锦春路3-1号(金洲锦春路口) 邮编:530021 联系方式:0771-5609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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