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行政应诉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南宁市国土资源局认真贯彻落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则》(桂政办发〔2015〕)85号)的规定。2016年9月27日上午,马晓东副局长代表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出庭应诉胡世康不服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宾阳县国土资源局土地行政答复一案[(2016)桂0107行初224号]。该案现已完成开庭,目前正等待法院判决。
为规范行政应诉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南宁市国土资源局认真贯彻落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则》(桂政办发〔2015〕)85号)的规定。2016年9月27日上午,马晓东副局长代表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出庭应诉胡世康不服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宾阳县国土资源局土地行政答复一案[(2016)桂0107行初224号]。该案现已完成开庭,目前正等待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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