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保科:
发来《南宁市耕地保护共同责任制度(征求意见稿)〉进行合法性审查的函》收悉。我科对《南宁市耕地保护共同责任制度(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制度》)进行了合法性审查。
一、文件的主要内容、制定依据和程序
《制度》主要内容包括明确制定本《制度》的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共同责任及其责任主体、耕地保护原则、耕地保护各责任主体的职责和工作要求、耕地保护责任落实的保障措施等内容。
《制度》的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国土资源部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8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实施暂行办法(2015 年修订)>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5〕16 号)
《制度》起草后征求了各有关单位的意见,并对所收集的意见进行了处理。
二、文件制定主体合法
《制度》为规范性文件,拟以市人民政府的名义发布,符合市人民政府的权限范围。
三、文件内容的合法性
《制度》的内容总体上与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没有冲突。
四、文件制定程序的合法性
《制度》的起草程序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程序。
综上所述,《制度》制定主体、内容、程序合法,本次合法性审查予以通过。
以上意见,供参考。
政策法规科
201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