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科室、各分局、各二层事业单位:
根据市法制办《关于参加2015年全区行政执法人员统一培训考试的通知》(南法制字[2015]11号)文要求,2015年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考试将于6月中旬进行,现将培训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5年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考试定于6月13日(星期六)下午14:30至17:30进行。
二、考试对象
(一)资格考试
1.拟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尚未取得行政执法资格或者委托行政执法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含协助执法人员);
2.2014年参加资格考试未及格需要重新参加考试的行政执法人员;
3.从事行政复议工作尚未取得全区行政复议资格的行政复议工作人员。
(二)续职考试
1.所有持已到期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执法证》或者《广西壮族自治区(委托)行政执法证》的在岗行政执法人员;
2.2014年参加续职考试未及格需要重新参加考试的行政执法人员。
三、考试报名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定为2015年4月1日前,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方式。
1.参加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培训考试的人员填写《XXXX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培训考试报名批量导入表》(详见附件)。
2.《XXXX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培训考试报名批量导入表》电子文档及报名人员电子照片(一寸免冠正面红底照片,大小必须在200KB以内,以JPG或JPEG格式保存并注明部门和姓名)通过内部邮箱发送至政策法规科(钟红霞)名下。
3.《XXXX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培训考试报名批量导入表》纸质版加盖科章后报法规科存档备查。
4.申领复议资格证的人员(在承担法制事务的科室且从事复议工作)直接将名字报送政策法规科,如已获发行政执法证的人员申领复议资格证,需另外附上在有效期内的执法证件复印件一份,无需提交照片。
四、考试费用和交费方式
每人需交费200元(含学费、考试费、教材费)。培训考试费的收取时间、方式及开票方法,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XXXX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培训考试报名批量导入表》
政策法规科
201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