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有关情况的报告
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促进依法行政,按照《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依法行政工作的通知》(南府办〔2013〕39号)和《关于开展南宁市2013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南府办函〔2013〕217号)的要求,2013年7月,我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了我市国土资源系统2013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评查案卷范围
此次评查共抽查了145个行政执法案卷,其中局属各科室的行政执法案卷51个,含1个行政处罚案卷、10个行政许可案卷及40个非行政许可案卷;各分局的行政执法案卷94个,含2卷行政处罚案卷、39个行政许可案卷及53个非行政许可案卷。
(二)评查方式及评查标准
本次评查工作,以我市各级国土资源系统自评自查和检查小组现场检查两种检查方式相结合,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分细则表》、《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许可案卷评查评分细则表》进行检查。
(三)评查基本内容及情况
本次参与评查的行政执法案卷经过初步整理并统一归档,大部分案卷已基本达到了案卷制作的相关要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案卷
(1)在法定权限范围内严格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行政执法权,没有超出法定职权实施行政许可的事项;受理的行政许可或非行政许可事项均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适用法律依据正确。
(2)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均能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听证,并对听证进行相关记载,充分保障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利。
(3)凡申请人具备申请资格并符合申请法定条件的,均能在法定办结时限或承诺办结时限(短于法定办结时限)内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行政许可或办结非行政许可审批业务。
2.行政处罚案卷
(1)在法定权限范围内,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合法、合理实施行政处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未出现超越职权范围实施处罚的情况。
(2)实施行政处罚所依据的相关证据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能够准确判定违法事实和情节。
(3)严格按照立案、调查(检查)取证、审查、事先告知、听取陈述和申辩(听证)、作出处罚决定、送达执行的程序实施行政处罚。
(4)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符合法定处罚种类范围和法定幅度范围,未出现违反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的行政处罚决定。
(5)行政处罚终结后,能够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形成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并经内部审批和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6)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的,均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含听证告知)及责令改正通知书,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二、存在问题
(一)案卷文书规范部分:
1.部分案卷内的文书为复印件,且未加盖公章或由文书提供者签字确认其效力。
2.部分案卷的书面收件清单上无收件工作人员签名或收件部门的盖章。
3.部分科室、分局履行了法定送达程序,但未及时将送达文书或当事人签收记录附在案卷中进行归档;部分案卷内有送达文书或当事人签收记录,但送达文书或签收记录中无送达人签字。
4.部分行政许可类案卷的行政许可决定审批表对申请时间及受理时间记载不全。
(二)立卷归档部分
1.部分案卷立卷归档时没有按照依法行政检查标准要求的顺序进行排序并逐页编写页码、装订、卷内文件排列混乱。
2.卷内小文书没有衬纸粘贴,大文书没有折叠整齐。此次评查中,部分分局的案卷内,缴费通知、凭证以及完税证明等小文书没有衬纸粘贴,红线图等没有按照标准折叠整齐。
三、整改方向及下一步工作要求
我局针对此次评查出现的问题认真进行了分析总结,并对存在问题进行了整改。此外,我局还积极探索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工作的方式方法,预备在下一步工作中着力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在行政执法的过程中,严格对照依法行政的相关要求,落实好每一个工作环节,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尤其在受理、告知、送达等涉及行政相对人的环节上,制作书面凭证进行存档。对于归档的案卷材料,在办理过程中根据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及时进行检查,确保案卷材料的完整性。
(二)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的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处罚案卷的排列顺序。各类行政执法案卷严格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进行立卷归档。
(三)为加强各部门对行政执法案卷规范化的重视,提高我局行政执法案卷质量,结合我局直属事业单位南宁市国土资源档案馆正开展的预立卷制度制定工作,推动该项工作加快进程,并在归档时间、归档要求上细化各部门的责任,使我局各类案卷更符合依法行政和案卷评查的要求。
特此报告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