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测发〔2017〕23号
全市各测绘资质单位:
为加强测绘地理信息法律法规的宣传,进一步贯彻落实各项法律制度,推进测绘地理信息法制建设,引导全社会更加关注、理解、支持测绘地理信息事业,根据《关于开展2017年全区测绘法宣传日活动的通知》(桂测办〔2017〕73号)要求,我局决定开展2017年“8·29”南宁市测绘法宣传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结合实际,于2017年8月25日至8月30日期间自行制作并张贴有关测绘法律法规宣传标语或横幅,内容以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为主题,主题口号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二、请各单位派员按时参加在青秀区举办的“8.29”宣传日主会场活动(参加活动需签到)。活动时间:2017年8月29日上午8:30,地点: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82号永凯现代城商业广场(华润万家东葛店旁)。有条件的单位可自行准备展板一块。展板内容应切合测绘法宣传日主题,不得出现用于商业宣传的文字、图片、网址以及联系电话等内容。
三、请各单位于8月30日前在本单位内部采取集中学习、组织法律知识考试等形式自行开展新《测绘法》学习培训。有条件的测绘资质单位可在各自网站、微信等宣传平台上登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地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四、对在宣传日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将予以通报表扬,并计入单位良好信用信息。
特此通知
南宁市测绘地理信息局
2017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