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证书号 |
权利人 |
坐落 |
备注 |
1 |
桂(2016)南宁市不动产权第0071842、0071843号 |
孙海、廖雪 |
南宁市青秀区枫林路16号中铁·凤岭山语城27号楼A单元3202号 |
20240586900 |
2 |
桂(2018)南宁市不动产证明第0255802号 |
广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202405857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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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