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证书号 |
权利人 |
坐落 |
备注 |
1 |
桂(2022)南宁市不动产证明第0163322号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 |
南宁市江南区三津大道16号绿地新里·璞悦公馆9号楼二十四层2402号房 |
20240588866 |
2 |
??桂(2023)南宁市不动产证明第0278169号 |
??广西粮鲜冠米业有限公司 |
20240588957 | |
3 |
??桂(2023)南宁市不动产证明第0022508号 |
广西粮鲜冠米业有限公司 |
20240589007 | |
4 |
桂(2022)南宁市不动产证明第0073389号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 |
20240588754 | |
5 |
桂(2022)南宁市不动产权第0075845号 |
陈伟志 |
20240587372 |
公告单位: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