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证书号 |
权利人 |
坐落 |
备注 |
1 |
桂(2019)南宁市不动产证明第0204510号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邕城支行 |
南宁市邕宁区龙岗大道2号合景·天峻广场6号楼1203号 |
20240586648 |
2 |
桂(2019)南宁市不动产权第0185655号 |
苏瑜珍 |
20240586766 |
公告单位: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