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证书号 |
权利人 |
坐落 |
备注 |
1 |
桂(2021)南宁市不动产权第0062587号 |
藤县嘉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南宁市邕宁区良堤路6号南宁万达茂AS7栋一层107号商铺 |
20240579885 |
2 |
桂(2021)南宁市不动产证明第0076679号 |
广西藤县桂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240579796 |
公告单位: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