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证书号 |
权利人 |
坐落 |
备注 |
1 |
桂(2020)南宁市不动产证明第0174389号 |
南宁市武鸣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南宁市青秀区长湖路13号长湖景苑1号楼二层201号房 |
20240576659 |
2 |
桂(2019)南宁市不动产权第0344582号 |
莫文军 |
20240576717 |
公告单位: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