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证书号 |
权利人 |
坐落 |
备注 |
1 |
邕房权证字第01865070号,邕房权证字第01865071号 |
谭堃森、银佩玲 |
南宁市青秀区长湖路69号维也纳森林住宅小区3号楼1单元401号 |
20240543574 |
2 |
桂(2018)南宁市不动产证明第0275844号 |
南宁市邕宁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长塘信用社 |
202405434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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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