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证书号 |
权利人 |
坐落 |
备注 |
1 |
桂(2018)南宁市不动产证明第0162548号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 |
南宁市青秀区仙葫大道中16号海茵·国际花城维多利亚组团4-2号楼2单元901号 |
20240543217 |
2 |
桂(2018)南宁市不动产权第0113583号,桂(2018)南宁市不动产权第0113584号 |
刘珍、严军 |
202405433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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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