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证书号 |
权利人 |
坐落 |
备注 |
1 |
桂(2020)南宁市不动产证明第0002425号 |
广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南宁市青秀区迎宾路3号富丽华庭新景阁V单元V0101号房 |
|
2 |
邕房权证字第01398866号,南宁国用(2014)第644102号 |
唐美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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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