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证书号 |
权利人 |
坐落 |
备注 |
1 |
邕房他字第575412号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 |
南宁市青秀区青环路90号汇东郦城北苑组团2-A号楼2单元120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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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桂(2018)南宁市不动产证明第0228139号 |
李兴杰 |
南宁市青秀区青环路90号汇东郦城北苑组团2-A号楼2单元120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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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邕房权证字第02754999号 |
李明标 |
南宁市青秀区青环路90号汇东郦城北苑组团2-A号楼2单元120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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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