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证书号 |
权利人 |
坐落 |
备注 |
1 |
桂(2018)南宁市不动产权第0128147号? |
李伟坚 |
南宁市青秀区百花岭路18号华凯·逸悦豪庭B地块地下室地下一层B10074号汽车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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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桂(2022)南宁市不动产证明第0230085号 |
李伟坚 |
南宁市青秀区百花岭路18号华凯·逸悦豪庭B地块地下室地下一层B10074号汽车车位 |
公告单位: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