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证书号 |
权利人 |
坐落 |
备注 |
1 |
桂(2021)南宁市不动产证明第0081716号 |
广西马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南宁市青秀区凤翔路6号蓝山上城12号楼1单元10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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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邕房权证字第02169982号,邕房权证字第02169983号 |
苏丹,兰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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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