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证书号 |
权利人 |
坐落 |
备注 |
1 |
邕房权证字第02619001、02619002号 |
施冠宝、凌翠珍 |
南宁市良庆区五象大道16号景皇国际一层01号 |
20240548321 |
2 |
桂(2016)南宁市不动产证明第0016589号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江南支行 |
20240548226 |
?
公告单位: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