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证书号 |
权利人 |
坐落 |
备注 |
1 |
邕房权证字第01364260号,邕房共字第01364260-1号,南宁国用(2003)第421980号 |
苏艳玲、梁志雄 |
南宁市兴宁区济南路21号B栋1单元403号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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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