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证书号 |
权利人 |
坐落 |
备注 |
1 |
桂(2018)南宁市不动产证明第0034730号 |
李加灵 |
南宁市西乡塘区安园东路9号桃花源A组团3号楼1单元10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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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桂(2018)南宁市不动产证明第0326491号 |
陈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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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桂(2017)南宁市不动产权第0023992号, 桂(2017)南宁市不动产权第0023993号 |
石红芬,磨礼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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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