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南宁市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C座三楼319室。
联系方式:0771-5609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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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 黄成斌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
南宁市西乡塘区边阳四街37号 |
450107006003GB01280W00000000 |
35.27平方米 |
城镇住宅用地 |
?
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1月20日